【项目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在广州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剩余合作权益转让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911A112NZ12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09-12-08 至 2010-01-0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交易编号 | 911A112NZ124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在广州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剩余合作权益 | |
挂牌价格 | 0.0001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09-12-08 | |
有效日期 | 2010-01-05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33号大马站商业中心六楼A室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黄铿 | 注册资本 | 港元800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618443022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中外合作 | |
经营范围 | 在经广州市规划局(92)城规地字0136号文同意使用的中山五路以南、新民路以西地段开发、建设、销售、出租管理商品楼宇。 | |||
成立时间 | 1993-10-26 | |||
职工人数 | 3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铿利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0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市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10-14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9-0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0.00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0.00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0.00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0.00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0.00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0.00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0.00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18,219.182014万元 | 净资产 | 7,924.522437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1,092.651675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374.389455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251.263107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09-08-31 | |||
资产总额 | 18,274.134533万元 | 净资产 | 8,283.337484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86.233626万元 | 利润总额 | 433.759981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如受让方为原股东除外); 2、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在捷利公司不享有任何权益,不得参加捷利公司董事会等权利机构或管理机构,不得参与捷利公司经营管理,不得担任捷利公司任何职务,不得要求捷利公司提供工作岗位,不得参与捷利公司利润分配; 3、受让方应承担捷利公司经营风险和责任,并应向捷利公司提供一份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函,担保捷利公司经营期满的清算责任; 4、受让方必须接受捷利公司之合作外方铿利发展有限公司所拟定的新《合作合同》条款; 5、捷利公司之合作外方铿利发展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6、本此交易双方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朱小姐 | |||
联系电话 | 87373100-240 | ||||
传真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0%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市发改委 | ||
批复文件 | 穗发改城【2009】157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我方合作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办理退出合作公司事宜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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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联系人:朱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73100-24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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