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国旅行社100%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910A414ZC117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挂牌日期: | 2009-10-30 至 2009-11-2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交易编号 | 910A414ZC117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州市中国旅行社100%产权 | |
挂牌价格 | 0.0001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09-10-30 | |
有效日期 | 2009-11-26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市中国旅行社 | ||
住 所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1号A2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卢中铭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51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065371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主营:国内旅游业务。摄影冲晒业务。代办机、车、船票。提供投资咨询。兼营:批发、零售:日用百货、胶卷、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家用电器、纺织品、农副产品、干鲜果。场地出租。 [凡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或项目除外] | |||
成立时间 | 1984-03-24 | |||
职工人数 | 0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100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市财政局财政征管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9-09 | ||||
评估基准日 | 2008-10-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6,928.00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10,697.05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3,769.06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3,612.98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9,382.41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5,769.43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769.43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6,843.810000万元 | 净资产 | -3,772.050000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8,325.900000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44.750000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44.75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09-09-30 | |||
资产总额 | 6,930.340000万元 | 净资产 | -3,773.11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6,641.410000万元 | 利润总额 | -29.300000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产权 | ||||
转让形式 | 整体转让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正光明律师事务所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为依法存续的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人民币100万元的诚意金,同时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现金银行存款证明,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该诚意金转为应付款项的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没有成交,该诚意金退回意向受让方。 3.受让方承担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 4.标的企业的原固定工转合同制职工的安置工作由转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向转让方另支付人民币70万元,供转让方安置上述职工,该款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账户。 5.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企业所借广州市财政周转金377.16万元并划入指定账户。 6.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标的向转让方的借款148.3万元人民币,并划入指定账户。 7.受让方承担标的企业长期投资但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四个属下企业(广州中侨免税外汇商场、广州市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广州市中国旅行社票务中心、广州中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清算责任; 8.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551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347.7万元人民币,欠缴注册资本203.3万元人民币,转让后由受让方补足。 9.标的企业于2006年6月28日起由广州锦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广州锦伦服务有限公司的托管结束。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的价款以及交易条件中受让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划入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由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监管,在标的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划付到转让指定账户。 2.转让方同意标的企业“广州市中旅”商号由受让方继续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广州市中国旅行社全体股东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反映的标的企业存放在广州市海外交流协会账户中的人民币1,528,523.85元不属于本次转让标的企业产权范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355 | ||||
传真 | 020-87383306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市财政局财政征管分局 | ||
批复文件 | 穗财征管字[2009]658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以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市中国旅行社全体股东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披露的净资产为基础,通过公开市场方式转让广州市中国旅行社全部国有股权。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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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杨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35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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