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国商有限公司17.29%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27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汕头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挂牌日期: | 2012-11-26 至 2012-12-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国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东侧珠池大厦513号房之五) | |||||
法定代表人 | 李德华 | |||||
成立时间 | 1991-10-2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56.6166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036333-8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等。 | |||||
职工人数 | 9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汕头市晔达投资有限公司 | 56.77% | ||||
2 |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 17.29% | ||||
3 | 李德华 | 17.29% | ||||
4 | 广东国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8.6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406.68 | 12.08 | 6.0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721.78 | 776.85 | 944.93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10-31 | 2193.3 | -31.24 | -31.5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569.5 | 1656.1 | 913.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1-23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227.78 | 2685.84 | ||||
负债总计(万元) | 1519.15 | 1519.15 | ||||
净 资 产(万元) | 708.63 | 1166.6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01.72070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2011年12月财务报表。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顾来云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5791.2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610-6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2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2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254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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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01.7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6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全部转让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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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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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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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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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9 人
- 负责部门:宝英新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那丽莎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5171216-80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需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 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