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金鹏控股有限公司49%的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1CG310GD100024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通信业 |
挂牌日期: | 2010-05-21 至 2010-06-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交易编号 | GZ1CG310GD1000245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东金鹏控股有限公司49%的股权 | |
挂牌价格 | 8,062.740238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10-05-20 | |
有效日期 | 2010-06-17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金鹏控股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袁亚非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939.0399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698682778 | 所属行业 | 通信业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自有资金投资通信、电子及计算机服务业;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的项目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系统设计、安装;开发、生产、销售: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生产、销售:铜材;产品生产工程设计、安装、维修、技术服务及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则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成立时间 | 2009-12-28 | |||
职工人数 | 6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 51 % |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49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5-06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2-28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15,941.784776 万元 | 负债总额 0.00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15,941.784776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16,454.571914 万元 | 负债总额0.00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16,454.571914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062.740238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8,128.910300万元 | 净资产 | 8,128.910300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0.000000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0.000000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0.00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10-03-31 | |||
资产总额 | 15,938.613746万元 | 净资产 | 15,938.613746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0.000000万元 | 利润总额 | -0.426154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标的公司下属企业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的不低于5亿元的借款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或偿还责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时无条件接受并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2、意向受让方在职工自愿的情况下,维持转让后标的公司员工现有的劳动关系; 3、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日的所有者权益变化,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作期后调整。所发生的审计费用双方均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设立10年以上,最近三年应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意向受让方2009年底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不低于10亿人民币,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人民币; 4、意向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标的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5、意向受让方具备收购标的公司的实力,拥有优质资源或资产,且应在电子制造、IT销售领域中拥有至少一家国内主板上市公司; 6、意向受让方应位列国内IT零售商前茅,拥有强大的IT产品销售网络,能够为标的企业IT产品销售提供有力支持,并在全国拥有不少于140家IT连锁门店; 7、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期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开发区分所交纳诚意金人民币6,000万元; 8、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及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 9、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买。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对本次股权转让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不受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2、有关标的公司下属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借款担保协议及债务重组协议等文件,将于公告期满后,在转让方与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时,由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提供; 3、标的公司的发展战略是:通过以股权重组的形式,引进在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产业投资者,彻底解决公司经营困境的同时寻求再发展。重组后,标的公司将整合股东在通信和电子领域的优势业务和资源,引进新的经营管理机制和运营资金,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全国的通信及数字化城市业务市场,力争发展成一家立足广州、面向全国市场的通信及数字化城市服务提供商。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小姐、朱小姐 | |||
联系电话 | 82209865、87383100-250 | ||||
传真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开发区国资办 | ||
批复文件 | 穗开国资办[2010]26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以不低于评估价格挂牌转让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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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小姐、朱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2209865、87383100-25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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