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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船用发电机组49台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Z2BG111GD1000752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挂牌日期:   2011-06-08 至 2011-07-1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客轮公司

住 所(地址)广州市滨江西路144号
注册资本1934.5万元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余浩然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组织机构代码19043341-2
转让标的名称船用发电机组49台
帐面价值776,000元
挂牌价格252,656.80元 资产评估值229,688元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

标的1:“潍坊GF-20” 船用发电机组48台
标的2:“玉柴GF-15” 船用发电机组1台


设 备
标的名称

 

数量共49台规格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竞价前,意向受让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5万元竞价保证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批复文号:穗交函(2011)636号
批复主要内容:关于转让船用发电机组的批复
内部决策文件:广州市客轮公司办公会议纪要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关于49台船用发电机组评估的结果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让条件,并具有良好的财 务状况、商业信用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2.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受让交易标的(包括物理现 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
    3.受让方受领搬运交易标的过程中不得损害转让方利益;
    4.受让方负责搬运交易标的的全部费用,并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转让 方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5.交易标的以现状移交,移交后受让方负责交易标的的安全保卫工作;
    6.受让方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质量、 性能、功能、运输、包装等项目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 标的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承诺不在受让标的后以上述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赔偿;
    7.受让方负责受领交易标的现场的安全工作,在搬运交易标的过程中应提前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如吊装过程中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
    8.应服从转让方的工作安排,不得干扰转让方的正常工作;
    9.受让方必须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0.登记人以实名身份提供登记日前20日内3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存款凭证或银行资信证明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资信证明或保证金)。
其他需要 披露
的内容
受让方应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7383100-315 255
传真87383306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船用发电机组49台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李先生
  • 联系人:87383100-315 255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8330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