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广东 > 其他工业
【项目名称】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911A113ZZ12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09-11-18 至 2009-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委托事项交易编号911A113ZZ128
标的内容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拟增量发行3,000万股新股,并通过公开市场方式征集3类投资者,3类投资者包括:3家经销商、1家机构投资者、不超过180人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管理骨干人员。增资扩股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由40,000万股增加至43,000万股,其中3家经销商共认购400万股,占增资扩股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93%;机构投资者认购1,000万股,占增资扩股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33%;管理层及核心技术管理骨干人员认购1,600万股,占增资扩股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72%。本次增资扩股向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询价,以询价结果作为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经评估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

挂牌价格

不低于1.95元/股

挂牌日期2009-11-16
有效期20个工作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钢琴”)

住 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渔尾西路所在地区广州市荔湾区
法定代表人黄伟林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19043244-4所属行业西乐器制造
经营规模大型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销售、修理:钢琴、乐器、电子设备、音响设备、工艺品、木制品及其配件;产品技术开发及售后维修服务;乐器演奏及音乐文化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职工人数截止2009年6月1,547名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管理层是否有增资意向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9%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1%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
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广州中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09年11月13日
评估基准日

2008年12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
126,963.82 万元
负债总额
48,963.82万元
净资产
78,000.00万元
标的企业相关指标资产总额

113,861.02万元

净资产

65,053.78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77,357.53万元上年利润总额

6,507.19万元

上年净利润

5,537.43万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品种增资扩股
产权所有制国有全资
审计事务所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
投资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销商(共征集3家,每家经销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为乐器经销商,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止2009年9月末,持续合法经营三年以上;与珠江钢琴不存在商业利益冲突;
    (2)2007年度、2008年度及2009年1-9月,每期直接从珠江钢琴采购钢琴台数均超过1000台;
    (3)2007年初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诉讼事项。

    2.机构投资者(共征集1家,投资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在广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截止2009年9月末,持续合法经营三年以上;
    (2)投资者须有大宗木料贸易经验和渠道,2007年至今木材贸易总额超过5000万元;
    (3)投资者应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可在办理投资意向登记手续时提供对珠江钢琴的发展建议书,并与珠江钢琴取得合作发展的共识;
    (4)投资者须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超过1.5亿元;
    (5)投资者经营情况良好,2008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利润总额超过500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超过20%;
    (6)投资者从2007年初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诉讼事项;
    (7)机构投资者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增资扩股。

    3.管理层及核心技术管理骨干人员(共征集不超过180人,每位投资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截止珠江钢琴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完成挂牌公告期结束之日,投资者仍为珠江钢琴及珠江钢琴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在职员工;
    (3)投资方应为对珠江钢琴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或对珠江钢琴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技术管理骨干。具体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木材开发与利用顾问;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分厂的经理、副经理、助理;其他核心技术管理骨干;
    (4)投资者经过“珠江钢琴管理层、核心技术管理骨干持股人员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符合资格的人员;
    (5)管理层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有拟持股的资格;①经审计认定对改制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②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改制过程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企业净资产的;③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者与有关方面串通,压低资产评估值以及国有产权折股价的;④违反有关规定,参与制订改制方案、确定国有产权折股价、选择中介机构、以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资产评估中重大事项的;⑤无法提供持股资金来源合法相关证明的;
    (6)管理层及核心技术管理骨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拟持股的资格:①投资为珠江钢琴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或与珠江钢琴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关联企业指与珠江钢琴有关联关系或业务关联且无国有股份的企业);②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企业;③直接或间接持有与本企业(本企业指与拟持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该企业为珠江钢琴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珠江钢琴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④在珠江钢琴关联企业或在与珠江钢琴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或兼职的情况;⑤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禁止持股的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发行价格:本次增资扩股的发行定价以2008年12月31日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向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询价,以询价结果作为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经评估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的评估值预计为1.95元。(2009年1月1日至本次增资扩股完成(以工商登记为准)当月末,公司实现的利润归原股东享有)
    付款方式:投资者须以货币资金出资,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资款项。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7383100-235
传真020-87183306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23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183306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