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平中兴铜业有限公司抵债权益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13-03-11 至 2013-04-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门市经华土地及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2-04
评估基准日 2013-02-04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88.5552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转让的资产权益 根据(2001)开法执字第237号《民事裁定书》、《财产抵偿贷款债务协议书》,开平中兴铜业有限公司抵债权益权属转让方,抵债权益项下不动产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三埠区迳头,具体情况如下: 1.开国用(1998)字第0135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类型为划拨,住宅用地,证载面积5,889平方米,闲置多年,转让方持有(2001)开法执字第237号《民事裁定书》原件及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原权属人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未提供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给转让方。现已被查封,申请人为转让方。 2.开国用(1997)字第016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类型为划拨,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现状用途为公共绿地),证载面积24,808平方米,闲置多年,转让方持有(2001)开法执字第237号《民事裁定书》原件及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原权属人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未提供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给转让方。现已被查封,申请人为转让方。 3.开国用(2009)第031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类型为出让,证载城镇住宅用地(现状用途为公共绿地),证载面积15,101平方米(本次挂牌权益对应面积为13,676平方米),闲置多年。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割开平三埠迳头六区土地的函》(开国土资函[2011]609号)要求该块土地需分割出1425平方米,因此,该土地剩下的面积为13,676平方米。转让方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现已查封,申请人为转让方。 4.开国用(2009)第0312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类型为出让,证载城镇住宅用地(现状用途为公共绿地),证载面积2,298平方米,闲置多年。转让方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现已查封,申请人为转让方。 上述四宗土地均未过户到转让方名下,买受人可能面临两次或多次过户。 二、抵债权益项下资产评估情况 2012年3月,江门市经华土地及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4宗土地进行评估,土地总评估价为12,885,552元,其中: 1.开国用(1998)字第01358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5,300,100元(单价900元/平方米); 2.开国用(1997)字第01627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4,614,288元(单价186元/平方米); 3.开国用(2009)第03120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2,543,736元(单价186元/平方米); 4.开国用(2009)第03121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427,428元(单价186元/平方米)。 三、其他情况 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益仅为债权性权益,并非资产权益所对应实物的任何物权性权益。权益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将以下资料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完成资产权益的所有交付手续: (1)开国用(1998)字第013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开国用(1997)字第0162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开府国用(2009)字第031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开府国用(2009)字第031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割开平三埠迳头六区土地的函》(开国土资函[2011]609号)复印件; (6)开平市规划局《关于对查询三埠区迳头管区7-1小区、6-1小区、6-2小区、1小区(东南)、3小区土地规划情况的复函》(开规函[2009]18号)复印件; (7)开平市人民法院(2001)开法执字第237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8)中国农业银行开平市支行与开平中兴铜业有限公司、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签订的《财产抵偿贷款债务协议书》(农银抵协字2002第001号)复印件。 2.抵债权益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能否使用、能否确权过户、能否获得政策补偿以及可能因土地闲置或其他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等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抵债权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所有一切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 3.抵债权益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根据现状测量为准,权益转让成交以后,成交价款不作任何改变; 4.对于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割开平三埠迳头六区土地的函》(开国土资函[2011]609号)要求分割开国用(2009)第03120号国有土地证的问题,由买受人负责解决; 5.权益转让成交后,权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所有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过户税费、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权益转让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另行向转让方支付抵债土地处置期间转让方垫付的测绘费5,017元、评估费35,626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抵债权益项下不动产共有4块地,位于开平市三埠区迳头,现列如下:
地块1号
产权证号:开国用(1998)字第01358号。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面积:5889.00平方米(权证记载面积)。建筑面积:无。
规划用途:住宅。来源类型:划拨。
使用期限:使用期限未确定以转让后国土局发证为准。已用年数:15年。
配套设施: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周边环境:一般。
地块2号
产权证号:开国用(1997)字第01627号。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面积:24808.00平方米(权证记载面积)。建筑面积:无。
规划用途:权证记载住宅(现规划为公共绿地)。来源类型:划拨。
使用期限:使用期限未确定以转让后国土局发证为准。已用年数:15年。
配套设施: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周边环境:一般。
地块3号
产权证号:开国用(2009)字第03120号。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面积:15101.00平方米(权证记载面积)。建筑面积:无。
规划用途:权证记载城镇住宅(现规划为公共绿地)。来源类型:出让。
使用期限:50年。已用年数:15年。
配套设施: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周边环境:一般。
地块4号
产权证号:开国用(2009)字第03121号。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面积:2298.00平方米(权证记载面积)。建筑面积:无。
规划用途:权证记载城镇住宅(现规划为公共绿地)。来源类型:出让。
使用期限:50年。已用年数:15年。
配套设施: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周边环境:一般。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433.31505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举牌资料的同时,签收签署《承诺函》(见附件)。意向买受人须承诺:本买受人已充分了解挂牌标的的实际状况,愿意接受挂牌标的所有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并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损失。挂牌标的转让所涉及必须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转让方在挂牌标的处置期间垫付的测绘费和评估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并由本买受人负责和承担办理土地分割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的手续及风险。抵债权益转让后,转让方不承担挂牌标的瑕疵和可能由此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本买受人承诺不会因挂牌标的、标的项下资产瑕疵的存在而追究转让方和挂牌人的任何责任,在抵债权益转让协议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或抵债权益项下资产权利人回购该资产。
2.信息发布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则按意向买受人的有效(即高于或等于转让低价的报价)成交。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人民币2,866,630.10元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网络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如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已交纳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不作退回。
《受让人承诺函》下载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农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86.66301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公司开平市支行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
评估机构 江门市经华土地及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2-04
评估基准日 2013-02-04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88.5552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转让的资产权益 根据(2001)开法执字第237号《民事裁定书》、《财产抵偿贷款债务协议书》,开平中兴铜业有限公司抵债权益权属转让方,抵债权益项下不动产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三埠区迳头,具体情况如下: 1.开国用(1998)字第0135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类型为划拨,住宅用地,证载面积5,889平方米,闲置多年,转让方持有(2001)开法执字第237号《民事裁定书》原件及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原权属人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未提供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给转让方。现已被查封,申请人为转让方。 2.开国用(1997)字第016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类型为划拨,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现状用途为公共绿地),证载面积24,808平方米,闲置多年,转让方持有(2001)开法执字第237号《民事裁定书》原件及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原权属人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未提供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给转让方。现已被查封,申请人为转让方。 3.开国用(2009)第031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类型为出让,证载城镇住宅用地(现状用途为公共绿地),证载面积15,101平方米(本次挂牌权益对应面积为13,676平方米),闲置多年。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割开平三埠迳头六区土地的函》(开国土资函[2011]609号)要求该块土地需分割出1425平方米,因此,该土地剩下的面积为13,676平方米。转让方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现已查封,申请人为转让方。 4.开国用(2009)第0312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类型为出让,证载城镇住宅用地(现状用途为公共绿地),证载面积2,298平方米,闲置多年。转让方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现已查封,申请人为转让方。 上述四宗土地均未过户到转让方名下,买受人可能面临两次或多次过户。 二、抵债权益项下资产评估情况 2012年3月,江门市经华土地及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4宗土地进行评估,土地总评估价为12,885,552元,其中: 1.开国用(1998)字第01358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5,300,100元(单价900元/平方米); 2.开国用(1997)字第01627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4,614,288元(单价186元/平方米); 3.开国用(2009)第03120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2,543,736元(单价186元/平方米); 4.开国用(2009)第03121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427,428元(单价186元/平方米)。 三、其他情况 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益仅为债权性权益,并非资产权益所对应实物的任何物权性权益。权益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将以下资料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完成资产权益的所有交付手续: (1)开国用(1998)字第013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开国用(1997)字第0162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开府国用(2009)字第031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开府国用(2009)字第031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割开平三埠迳头六区土地的函》(开国土资函[2011]609号)复印件; (6)开平市规划局《关于对查询三埠区迳头管区7-1小区、6-1小区、6-2小区、1小区(东南)、3小区土地规划情况的复函》(开规函[2009]18号)复印件; (7)开平市人民法院(2001)开法执字第237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8)中国农业银行开平市支行与开平中兴铜业有限公司、开平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签订的《财产抵偿贷款债务协议书》(农银抵协字2002第001号)复印件。 2.抵债权益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能否使用、能否确权过户、能否获得政策补偿以及可能因土地闲置或其他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等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抵债权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所有一切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 3.抵债权益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根据现状测量为准,权益转让成交以后,成交价款不作任何改变; 4.对于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割开平三埠迳头六区土地的函》(开国土资函[2011]609号)要求分割开国用(2009)第03120号国有土地证的问题,由买受人负责解决; 5.权益转让成交后,权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所有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过户税费、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权益转让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另行向转让方支付抵债土地处置期间转让方垫付的测绘费5,017元、评估费35,626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抵债权益项下不动产共有4块地,位于开平市三埠区迳头,现列如下:
地块1号
产权证号:开国用(1998)字第01358号。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面积:5889.00平方米(权证记载面积)。建筑面积:无。
规划用途:住宅。来源类型:划拨。
使用期限:使用期限未确定以转让后国土局发证为准。已用年数:15年。
配套设施: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周边环境:一般。
地块2号
产权证号:开国用(1997)字第01627号。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面积:24808.00平方米(权证记载面积)。建筑面积:无。
规划用途:权证记载住宅(现规划为公共绿地)。来源类型:划拨。
使用期限:使用期限未确定以转让后国土局发证为准。已用年数:15年。
配套设施: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周边环境:一般。
地块3号
产权证号:开国用(2009)字第03120号。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面积:15101.00平方米(权证记载面积)。建筑面积:无。
规划用途:权证记载城镇住宅(现规划为公共绿地)。来源类型:出让。
使用期限:50年。已用年数:15年。
配套设施: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周边环境:一般。
地块4号
产权证号:开国用(2009)字第03121号。权属性质:国有。
土地面积:2298.00平方米(权证记载面积)。建筑面积:无。
规划用途:权证记载城镇住宅(现规划为公共绿地)。来源类型:出让。
使用期限:50年。已用年数:15年。
配套设施:通路、通上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
周边环境:一般。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433.31505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举牌资料的同时,签收签署《承诺函》(见附件)。意向买受人须承诺:本买受人已充分了解挂牌标的的实际状况,愿意接受挂牌标的所有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并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损失。挂牌标的转让所涉及必须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转让方在挂牌标的处置期间垫付的测绘费和评估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并由本买受人负责和承担办理土地分割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的手续及风险。抵债权益转让后,转让方不承担挂牌标的瑕疵和可能由此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本买受人承诺不会因挂牌标的、标的项下资产瑕疵的存在而追究转让方和挂牌人的任何责任,在抵债权益转让协议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或抵债权益项下资产权利人回购该资产。
2.信息发布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则按意向买受人的有效(即高于或等于转让低价的报价)成交。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人民币2,866,630.10元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网络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如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已交纳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不作退回。
《受让人承诺函》下载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农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86.66301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公司开平市支行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公司开平市支行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