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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交所 > 广东 > 食品工业 > 厂房办公楼资产
【项目名称】报废锅炉和发电机组等设备一批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食品工业
  挂牌日期:   2010-05-05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_7_个工作日
公告期结束前,以登记人实名企业的银行帐号向本所划付缴纳人民币300万元受让诚意金.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帐号:38640188000001595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在委托期限内自动重新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广州市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文号:穗轻工贸集生[2009]97号
批复主要内容:关于华侨糖厂设备报废的批复。
内部决策文件:广州市华侨糖厂领导班子会议决议(2009年3月20日)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 报废处理热电分厂设备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锅炉、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安装经营范围;或锅炉、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维修、改造和拆卸(2级或以上资质)许可经营范围;注册资金30万元或以上。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本所收取复印件资料作为审核意向受让方资格凭证,同一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仅限登记一次。

    2.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买受标的设备和缴纳标的设备拆运押金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在信息公告期限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以登记人实名企业的银行帐号向本所划付缴纳人民币300万元受让诚意金,并以实名身份提供500万元或以上登记日前20日内银行存款凭证或银行资信证明才能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诚意金或第三方代理提供资质和以自然人身份办理登记)。

    3.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和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以上文件外,代理人须提交合法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确认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签名确认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保障该项目标的设备的拆运安全责任及其工作的有效直接监管,登记人、竞价人、买受人和标的受领人必须为同一实名身份。

其他

特别提示:不具备资格者本所不接受登记,请不要划付诚意金,如有错划者,本所不出具收据,经查核确认后原路返还!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赵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83100-212、255
传真020-87383306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市华侨糖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赵小姐、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212、25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