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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深长宝恒加油站有限公司21.0526%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30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5-29 至 2011-06-2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深圳市深长宝恒加油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 
法定代表人吴奉年 
成立时间1997-04-13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8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27932606-6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成品油及润滑油零售。 
职工人数3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吴奉年68.9474%
2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526%
3陈运洪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1644.18 316.68 240.5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618 1220.76 397.24 
审计机构深圳和诚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12-31 11644.18 316.68 240.57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年报 1618 1220.76 397.2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2-14 
评估基准日2010-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2996.35 -  
负债总计(万元)2431.75 -  
净 资 产(万元)564.61 2165.4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55.8919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 
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股东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还未做工商变更手续,此次转让后,一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详见《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所在单位职 务现持有产权比例拟受让产权比例
吴奉年 深圳市深长宝恒加油站有限公司 总经理 68.9474%90%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完善企业治理机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与基础。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宝安区[440306]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二区湖滨路 
法定代表人周政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81373.1596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19224718-9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1.05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1.052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1100414 
批准单位名称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议 
决议类型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974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292.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
3、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未在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未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不含保证金)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提供不低于1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2、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连续3年盈利(需提供2008、 2009、2010年度审计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92.2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王阔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76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提供不低 于1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2、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不低 于1000万元,且连续3年盈利(需提供2008、 2009、2010年度审计 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