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东屋置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9694.243263万元债权项目简介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广东/佛山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1-08-12 至 2011-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市南海东屋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凤凰山庄)
法定代表人 王文希
成立时间 1996-12-2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23183176-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凤凰山庄房地产开发、销售、咨询,物业管理;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输变电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贵金属及废旧金属除外),木材,日用百货,纺织品,五金,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移动终端设备除外),机电设备,农副产品。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珠海市东屋实业公司 38%
2 湖南五强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3 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8%
4 湖南湘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6%
5 湖南华银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49.22 -268.8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131.81 9918.46 2213.35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2-31 0 -49.22 -268.8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2131.81 9918.46 2213.3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广东衡信资产评估与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1-25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2122.57 21652.47
负债总计(万元) 9883.38 9883.38
净 资 产(万元) 2239.19 11769.0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463.33326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2001年12月18日,标的企业依法从佛山市康大实业投资总公司受让其拥有的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凤凰山庄”82.59亩土地使用权。此前,佛山市康大实业投资总公司未办理合法的报建手续,已开发约40余亩土地,已建别墅73套及会所一个等物业,已售别墅5套(购房合同均未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未鉴证,购房人均未足额交付房款, 均未居住),共计收到人民币135,7837元房款。标的企业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因资金和市场等原因未再开发建设和出售房屋。剩余土地约40亩已平整。2011年5月6日,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至函标的企业,认定“凤凰山庄”项目已建房屋:“至今还未竣工验收备案,未确权,不具备产权登记条件。”
2、2011年3月,李洁玲、杨川、卢杏颜分别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佛山市新康大贸易有限公司(原名佛山市康大实业投资总公司,第一被告)、标的企业(第二被告),要求继续履行其与第一被告签订的购买“凤凰山庄”房屋的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5月17日,法院依法开庭并案公开审理该三案。6月8日,李洁玲、杨川、卢杏颜分别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依法分别作出《民事裁定书》,准予其撤诉。
3、“凤凰山庄”项目之土地、房产等全部资产,从未设置抵押或其他担保、从未被司法查封。标的企业目前无任何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4、“凤凰山庄”位于广州市与佛山市中枢,距广州市流花火车站约20分钟车程,区内交通十分便利。山庄依山面水,山清水秀,周边教育、商业条件优越。
5、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其他详情请查看基准日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6、标的企业未作2010年度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珠海市东屋实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珠海市[440400]香洲区[440402]拱北迎宾大道香江楼一栋五0四室
法定代表人 李亚利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19255467-2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
决议类型 其他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五强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岳麓区[430104]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陈湘云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8269.9889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210056-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五强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天心区[430103]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吕其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979.4934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8379465-8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053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湘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岳麓区[430104]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M3组团
法定代表人 周雷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8380848-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湘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华银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雨花区[430111]长沙市韶山路64号
法定代表人 胡先红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8378758-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109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6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本项目转让,按项目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①承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审慎了解了标的企业和本项目的现状,同意按本项目的现状受让标的,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责任。 ②接受《产权及债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签订该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全部转让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在取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的同时,同意北交所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的80%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配合转让方完成划转交易价款的全部手续。在依据上述产权交易凭证,完成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领取标的企业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同意北交所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20%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配合转让方完成划转交易价款的全部手续。如因受让方的原因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如期签订《产权及债权交易合同》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 ③在《产权及债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湖南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偿还其代标的企业支付给苏平的购房款本金人民币53,3544元及利息共计110,2328元整;上述款项付至湖南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湖南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将为受让方向标的企业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产权及债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及债权交易合同》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标的、依约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将为受让方向标的企业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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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珠海市东屋实业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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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