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广东 > 江门 > 房地产业 > 股权
【项目名称】江门市五邑华侨新村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Z1CG310GD100036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江门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0-06-08 至 2010-07-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交易内容交易编号GZ1CG310GD1000360
转让标的名称

江门市五邑华侨新村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

挂牌价格

20,660.000000万元

挂牌日期2010-06-07
有效日期2010-07-05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

江门市五邑华侨新村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7号第四层所在地区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李富荣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193967380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小型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开发经营房产。

成立时间1997-11-07
职工人数0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是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有比例
江门市行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 %

江门市蓬江区鸿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9 %

江门市新会区华浩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21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

江门市中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4-07

评估基准日

2009-10-31

标的企业帐面值资产总额 5,662.410000 万元负债总额 5,877.89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15.480000 万元
标的企业评估值资产总额47,323.150000 万元负债总额6,016.43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41,306.720000 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653.360000万元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资产总额

5,651.464898万元

净资产

-258.218411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利润总额

-1,227.550493万元

上年净利润

-1,227.550493万元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财务报表日期2010-04-30
资产总额5,630.457898万元净资产-347.892079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0.000000万元利润总额-82.377668万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交易品种股权
转让形式  部分转让-控制权转移的转让 产权所有制国资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审计事务所江门市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
交易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期内提供以公告期内时间为时点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存款或授信额度证明,并将人民币7000万元诚意金划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资金监管帐户。(2)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人民币7000万元诚意金,在参与竞价时其中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参与竞价时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后该人民币2000万元竞价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时该人民币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可以抵作相应转让价款。其余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时抵作相应转让价款。(3)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和代江门市五邑华侨新村开发有限公司清偿欠江门市行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及自2009年9月1日起至清偿日的相应资金占用费(年资金占用费率5.3%)。(4)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受让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及以上仍未付清所有转让价款和代江门市五邑华侨新村开发有限公司清偿欠江门市行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股权交易合同》和取消本次股权转让,并且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承担转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转让方有权直接从受让方已支付的款项(含履约保证金和诚意金)中扣除该违约金,不足部分转让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5)五邑华侨公司规划用地147607平方米中的3855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江国用(2010)第104455号)已抵押给江门市行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代五邑华侨公司清偿其对江门市行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后,该抵押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受让方。(6)受让方受让转让股权后,对五邑华侨公司自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年10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因五邑华侨公司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转让方不予收回,因五邑华侨公司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转让方不予补足,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对转让价格作任何调整。(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需无条件接受和签署转让方所提供的《股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必须是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1.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和代江门市五邑华侨新村开发有限公司清偿欠甲方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及自2009年9月1日起至清偿日的相应资金占用费(年资金占用费率5.3%)。2.股权转让以公开市场方式进行。五邑华侨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表示将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五邑华侨公司其他股东依照交易规则及有关条件报名和参与收购。按照交易规则确定最高报价后,将先征询五邑华侨公司其他股东是否以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购买权,若五邑华侨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确定五邑华侨公司其他股东为受让方。若五邑华侨公司其他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确定最高报价方为转让股权的受让方。 3.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意向受让者(含五邑华侨公司其他股东)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83100-101
传真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江门市行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50%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50%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批准单位名称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文件江国资企管[2010]2号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 
批复主要内容同意股权转让。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江门市行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