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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益展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TJ100271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东莞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挂牌日期:   2013-05-06 至 2013-05-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天津松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东莞市益展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东莞市黄江镇黄江大道黄江假日商住中心702房 
法定代表人 刘大庆 
成立时间 2011-08-22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58139516-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投资(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实业投资 
职工人数 1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2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万元  -93.83万元  -71.2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747.51万元   28242.64万元  504.86万元 
审计机构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0.0万元  -136.81万元  -101.5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8940.52万元 28541.47万元 399.05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4-17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8747.5  30037.86 
负债总计(万元) 28242.64  28242.64 
净 资 产(万元) 504.86  1795.2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95.2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评估报告中标的公司欠转让方往来款28102.7万元,该部分往来款在评估基准日后已偿还,但2013年3月6日转让方与标的公司签署了法人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2.45亿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12%。 2、标的企业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侨福大厦9A 
法定代表人 张锦珠 
注册资本(万元) 15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6049383-X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054.22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交易价款的30%进场结算,剩余交易价款场外结算。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股权转让方案等有关备查资料。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全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2、 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登记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在挂牌期限内其拥有人民币6000万元的资金证明。
3、 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价的30%即人民币1816.266万元交易保证金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返还。
4、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意向受让方将被扣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1)已获得了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后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3)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 最终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8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打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内,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登记时书面承诺若延期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延期支付部分按年息16%支付给转让方利息。
6、 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①若成为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用以偿还转让方法人委托贷款;②剩余欠转让方的法人委托贷款1.55亿元贷款在2014年3月7日前还清;③为有利保证法人委托贷款的顺利偿还,对该部分贷款需提供转让方认可的评估值不低于2亿元的担保,其中房地产抵押担保应不低于4000万元;④在办理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前完成为标的企业提供担保的相关工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时应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并书面承诺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时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书面承诺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和政府主管部门公开谴责。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1816.266]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人
  • 负责部门:天津松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赵彤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590222372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时应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 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及 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并书面承诺近三 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时应为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并书面承诺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 罚和政府主管部门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