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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惠州市金帆地产有限公司44.6%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惠州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02-01 至 2011-03-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惠州市金帆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火车站中铁大楼) 法定代表人 黄远开 成立时间 2003-06-0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54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205856-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 职工人数 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铁(惠州)铁路有限公司 55.4% 2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44.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81.06 -81.0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21.12 65.42 5955.71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2-31 0 -87.6 -87.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936.69 68.59 5868.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2-29 评估基准日 2010-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299.88 9716.28 负债总计(万元) 68.55 68.55 净 资 产(万元) 6231.33 9647.7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02.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 律师事务所 山西晋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2009年度财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09年12月31日企业财务报表。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2010年1-10月专项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上述文件于北交所存档备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西省[140000]太原市[140100]市辖区[140101]太原市西线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张凤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007155-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4.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4.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66-0 批准单位名称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58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后三个工 作日内向北交所交纳保证金1376.4万元人民币(不计息),(1)意 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视为该意向受让方 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2)意向受让方在 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2日内不与转让方签《产权交易合同》,或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价款,视为摘牌的意向受让方违约,转 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3)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并 交纳保证金,但组织竞价时却不参与竞价、不应价的,视为该意向 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 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 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截至 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达到人民币壹亿元以上。(意向受让方须提 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递交受让材料的同时须提交 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376.4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