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惠州市金帆地产有限公司44.6%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广东/惠州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1-02-01 至 2011-03-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惠州市金帆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火车站中铁大楼)
法定代表人 黄远开
成立时间 2003-06-0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54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205856-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
职工人数 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铁(惠州)铁路有限公司 55.4%
2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44.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81.06 -81.0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21.12 65.42 5955.71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2-31 0 -87.6 -87.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936.69 68.59 5868.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2-29
评估基准日 2010-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299.88 9716.28
负债总计(万元) 68.55 68.55
净 资 产(万元) 6231.33 9647.7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02.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
律师事务所 山西晋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2009年度财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09年12月31日企业财务报表。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2010年1-10月专项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上述文件于北交所存档备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西省[140000]太原市[140100]市辖区[140101]太原市西线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张凤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007155-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4.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4.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66-0
批准单位名称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58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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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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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后三个工 作日内向北交所交纳保证金1376.4万元人民币(不计息),(1)意 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视为该意向受让方 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2)意向受让方在 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2日内不与转让方签《产权交易合同》,或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价款,视为摘牌的意向受让方违约,转 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3)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并 交纳保证金,但组织竞价时却不参与竞价、不应价的,视为该意向 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 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 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截至 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达到人民币壹亿元以上。(意向受让方须提 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递交受让材料的同时须提交 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376.4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