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澳县裕源贸易公司100%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广东/汕头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挂牌日期: | 2009-09-02 至 2009-09-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909A121ZA091 |
转让标的名称 | 南澳县裕源贸易公司100%产权 | |
挂牌价格 | 35.000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09-09-02 | |
有效日期 | 2009-09-28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澳县裕源贸易公司 | ||
住 所 | 南澳县后宅镇前江开发区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杨学如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3221749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经营范围 |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 | |||
成立时间 | 1993-04-30 | |||
职工人数 | 10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南澳县嘉通实业发展总公司 | 100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汕头市汕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7-07 | ||||
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1,944.40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3,652.21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1,707.81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3,277.39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3,457.37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179.98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9.98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2,149.284037万元 | 净资产 | -1,502.931747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0.000000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203.196651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203.196651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09-07-31 | |||
资产总额 | 1,946.678350万元 | 净资产 | -1,719.233534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7.000000万元 | 利润总额 | -12.074491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产权 | ||||
转让形式 | 整体转让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汕头市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良好的商誉、资信状况、支付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必须于公告期内向广交所交纳诚意金人民币10万元。 3.受让方于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受让价款。 4.受让方应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计算20天内代标的公司还清其帐面反映的属于个人借贷款的2000多万元债务(详细见清单),出让方方予办理资产交接过户手续,如果债权人自愿同意受让方对部分债权分期偿还,必须取得债权人的书面确认书。如不按期付款则属于违约行为,出让方有权中止产权转让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5、标的公司现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及受让方享有和承担,即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及受让方享有和承担南澳县裕源贸易公司自成立至评估基准日原已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详见汕特会评报字(2009)第013号整体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承接评估基准日之后至产权交接日企业产生的债权、债务。 6、由于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输油管等属化学危险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本次评估前已租给中石油使用了8年,设施破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标的公司从安全出发,于2009年6月份已签约将加油站租赁给自然人张伟标(附租赁合同),受让方应确保产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履行其签订的租赁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该项租金归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及受让方所得。 7、标的公司资产中反映的上田安西侧用地,属未完成的围海地,受让方必须按现状交接,其未完成工程由受让方自理,与出让方无关。对于毗邻的田安山庄用地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山庄使用土地是否越过上田安“南府国用[2003]字第特542号”土地地界,受让人应接受有关部门的最终测量确定。如越过上述土地证地界,则由田安山庄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按本次土地评估价,对越过地界部分面积偿还受让人土地款,受让人在收到田安山庄偿还的土地款后,应办好土地分割过户手续。 8、对于前江渔用码头(含管理用房)及水产品批发市场,由于历史原因,受让人应保持现有公益性用途及功能,如要改变用途及功能,应征得地方管理部门的同意。 9、产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相关的土地、房产等实物资产的过户税费,由产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或受让方负责,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0、标的公司产权转让前的在编职工的安置和安置资金由出让方负责,受让方必须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1、受让方于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受让价款,其他相关费用按照交易条件及有关规定支付。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南澳县裕源贸易公司的出资人为南澳县嘉通实业发展总公司,根据南澳县嘉通实业发展总公司授权文件,本项目由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代行使出资人权利。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许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0754-88179724 | ||||
传真 | 020-87383306、0754-88179724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南澳县嘉通实业发展总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 ||
批复文件 | 汕龙府函[2009]48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一、原则同意《南澳县裕源贸易公司整体产权转让改制及职工安置方案》,南澳县裕源贸易公司整体产权在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并实施改制二、根据《企业评估报告书》,企业的净资产为-179.98万元,为确保企业职工安置资金的落实,南澳县裕源贸易公司整体产权以35万元的挂牌价在市场挂牌转让,转让款除应缴税费外,余款作为企业职工安置等费用,安置工作由汕特发展总公司保税贸易公司负责。三、由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作为产权出让方向市产权市场申请挂牌,龙湖区监察局、改制办指导监督。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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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南澳县嘉通实业发展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许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0754-8817972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0754-88179724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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