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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158号2栋2单元401、501、601号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700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珠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4-08-08 至 2014-08-2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158号2栋2单元501号房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2872087号  目前用途 空置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43.8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158号2栋2单元601号房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2872088号  目前用途 空置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43.8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158号2栋2单元401号房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2872089号  目前用途 空置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43.8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交纳金额 4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4-08-21 17:00 挂牌截止日期17:00前。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正常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位于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431.67平方米,其中401、501、601号房地产的面积均为143.89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分别为粤房地证字第C2872087号、粤房地证字第C2872088号、粤房地证字第C2872089号。标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按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不承担该标的资产的质量、新旧程度、能用与否等,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勘验。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且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房屋限购政策,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正确判定自身是否符合购买资格。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3、受让方收取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应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将4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成交价款,并须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受让方自行办理本次标的房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盛世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宗林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3036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正常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 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