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经济特区海兴发展公司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4083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广东/珠海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12-16 至 2011-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珠海经济特区海兴发展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拱北兰埔金钟花园36栋101房) |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芝 | |||||
成立时间 | 1992-04-1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254945-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主营:五金、交电(不含彩电、进口录像机)、化工原料、矿产品、建筑材料、纺织品、针织品。兼营: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仪器仪表、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 | |||||
职工人数 | 8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7.2 | -17.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51.49 | 787.42 | -335.93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9-30 | 0 | -4.71 | -4.7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460.93 | 802.07 | -341.1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富川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12-01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61.34 | 520.83 | ||||
负债总计(万元) | 581.72 | 581.72 | ||||
净 资 产(万元) | -320.39 | -60.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0.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2009年财务数据均出自200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居伟民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2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73099-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68558-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5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③成功受让标的后,承接标的企业全部债务。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10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2007-2009年三年连续盈利(以意向受让方提供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5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杜佳 | 联系电话 | 010-51267288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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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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