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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珠海香洋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497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珠海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2-06-27 至 2012-07-1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珠海香洋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香洲湖湾珠光花园珠光新村1栋A座2206房) 
法定代表人 李茂金 
成立时间 1996-11-0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63280403-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银)、电器机械及器材。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海房地产开发公司 60%
2 广东中洋实业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99  -11.9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59.98  2775.26  2384.72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5-31  -5.13  -5.1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584.19  3204.59  2379.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20 
评估基准日 2012-02-29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216.27  17399.59 
负债总计(万元) 1209.78  1209.78 
净 资 产(万元) 2006.49  16189.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189.8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它应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海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36号中海航宾馆9005房间 
法定代表人 王庆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34.9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78483-6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中洋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广州市[440100]越秀区[440104]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36号六楼603室 
法定代表人 李炳群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658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23112179-0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714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900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的30%划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华海房地产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然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16678;1369927474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 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