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瑞期货有限公司4.9%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5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27 至 2012-09-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金瑞期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界贸易广场A座2302-2304室、2401-2408室、38楼) | |||||
法定代表人 | 卢赣平 | |||||
成立时间 | 1996-03-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4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2309-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持有效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18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 73.53% | ||||
2 | 深圳江铜南方总公司 | 21.57% | ||||
3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8357.83 | 9344.53 | 7345.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26822.85 | 274161.29 | 52661.56 | ||||
审计机构 |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5-31 | 6868.87 | 5431.92 | 4182.8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14069.16 | 357193.39 | 56875.7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2-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8-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86129.79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239681.3 | - | ||||
净 资 产(万元) | 46448.49 | 5808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846.0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宝安区[440306]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二区湖滨路 | |||||
法定代表人 | 周政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81373.1596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224718-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041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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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256.8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本项目挂牌价格30%的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股权转让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北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若最终受让方未能完成深圳市证监局报备或审批的,则转让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补偿金,将剩余款项退还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已自行对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货公司股东资格条件,确认本意向受让方符合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各项条件。 4、如本项目挂牌期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保证金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提交无效报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余款的;除以上情形外,最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股权转让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后3个工 作日内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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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司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货公司股东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了解上述法规的要求,自行评估其收购期货公司股权的资格及条件,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最终受让方须通过深圳市证监局审核批准,产权交易合同在受让方最终获得深圳市证监局批准后方可生效。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供自身在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金额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为经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近三年净资产不低于9600万元 (需提供2008、2009、2010年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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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77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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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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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8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铁锋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1160601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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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司法》、《期货公司管理办 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 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货公 司股东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了解上述法规的要求,自 行评估其收购期货公司股权的资格及条件,北京产权交易 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 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最终受让方须通过深圳市证监局审 核批准,产权交易合同在受让方最终获得深圳市证监局批 准后方可生效。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供自身在挂牌 期间不低于挂牌金额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为经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近三年 净资产不低于9600万元 (需提供2008、2009、2010年 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