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03-23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国有产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产生两个(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在拍卖公告期间,接受新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参与拍卖。
项目编号:GKGPXX-2010-000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深圳市西岸渔人码头商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渔港海吉星大楼法定代表人:韦学锋注册资本(万元):3000经济性质(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9年5月18日经营范围:水产品的批发、零售、加工、冷藏;渔需物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085号经营)。润滑油、五金、烟酒的购销;开办管理蛇口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及租赁。主营业务:水产品的批发、零售、加工、冷藏。职工人数:71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否管理层及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否内部决策:关于深圳市西岸渔人码头商业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事宜各方股东决议情况的说明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1、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 11%2、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40%3、深圳市深业物流笋岗仓库有限公司 28%4、深圳市笋岗国际电子物流城有限公司 21%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日期:2009年12月16日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万元):33,009.82负债总额(万元):30,121.29净资产(万元):2,888.5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473.16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截止200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万元):23,754.50负债总额(万元):30,130.95所有者权益(万元):-6376.4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2008年)927.00上年利润总额(万元):(2008年)-2525.67上年净利润(万元):(2008年)-2525.67
交易内容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西岸渔人码头商业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价格(万元):4585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及缴纳时间:保证金5000万元,在求购期间缴纳。保证金处置方式:正式协议签订后,该保证金转为全部价款的一部分。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挂牌起止日期: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4月19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转让形式:部分股权转让(51%股权)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置: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是否续聘标的企业职工:是。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1、求购方须为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允许两家企业合并求购,两家企业的义务相互连带,其中一家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求购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实际控制人的说明、2009年度及今年截至最新月份的财务报表。2、求购方须向联交所缴纳保证金5000万元,正式协议签订后,该保证金转为全部价款的一部分。3、受让方须在本次受让股权的同时,向出让方代偿目标公司对出让方的债务本息约叁亿零六佰多万元,该代偿款和股权转让款须在股权过户前一次性付清,在此前提下,以下权利义务转让给受让方:(1)出让方在2009年5月22日与另两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补偿、代偿事宜的补充协议书》项下的权利;(2)与目标公司有关的诉讼案件(详见出让方披露的“与目标公司有关的诉讼的信息”)项下的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4、目标公司目前房地产的用途为水产市场和冷库,目标公司已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申报了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但出让方对该房地产的用途是否能改变、何时改变、改作什么、改动面积等不作任何承诺,求购者须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本次交易以股权和代偿款的现状及目标公司目前的资产现状转让。5、请求购者充分注意本次挂牌披露的信息(含目标公司基本信息、目标公司原49%股权转让及履行信息、与目标公司有关的诉讼的信息),求购者参加求购视为充分知悉所披露的信息并对此没有异议,请求购者自行分析有关诉讼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后果。6、目标公司的员工原则上由股权变更后的目标公司和受让方继续履行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出让方委派的人员,由委派方召回;其余员工自愿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离开的,符合深圳市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的按照该规定,不符合的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出让方进行补偿;自愿选择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股权变更后的目标公司和受让方继续履行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7、同等条件下,目标公司的另两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8、如本次挂牌在挂牌期满后一个月内求购者未与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和代偿协议的,视为求购者放弃求购,不管何种原因,出让方可再行挂牌;求购者与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和代偿协议后未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款项的,则关于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解除和终止,不管何种原因,出让方可再行挂牌。9、目标公司从评估基准日起的盈亏由受让方承担,不调整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目标公司基本信息】目标公司名称:深圳市西岸渔人码头商业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原名称:深圳市海吉星渔港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7月24日变更为现名)。目标公司的设立时间及注册资本:目标公司于1999年5月18日设立,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目标公司的股东情况: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股40%,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出资330万元,占股11%,深圳市深业物流笋岗仓库有限公司出资840万元,占股28%,深圳市笋岗国际电子物流城有限公司出资630万元,占股21%。出让方信息: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让目标公司40%股权,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出让11%股权,合计51%股权。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海吉星大楼A栋和B栋(同一个《房地产证》,证号为深房地字第4000350283号),为市场商品房,A栋建筑面积为44543.53㎡,用途为水产市场,B栋的建筑面积为12257.13㎡,用途为冷库。目标公司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书》以及该《房地产证》均注明“该宗地及建筑物限整体转让”。上述房地产的出租信息:上述房地产已部分出租,出租面积约为7800㎡,租期不等,最长的到2015年11月14日为止,租期到2015年的涉及面积约2440㎡,到2014年的涉及面积约2003㎡。出租合同均已约定目标公司有权提前1-3个月通知解除合同,但对承租人的赔偿标准不同(如:无赔偿,或赔50%已收租金,或赔50%合同总租金,或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时间的不同按不同比例赔偿等)。上述房地产的最新信息:目标公司已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申报了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改造意向为:办公2万㎡、公共配套5000㎡、商业9.5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已于2009年11月20日对该申报作收文处理。但出让方对目标公司的房地产的用途是否能改变、何时改变、改作什么、改动面积等不作任何承诺,求购者须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目标公司原49%股权转让及履行信息】2009年4月,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下称果菜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出让原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经公开竞价,由深圳市深业物流笋岗仓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笋岗国际电子物流城有限公司(下称深业物流两公司)竞得。2009年5月22日,果菜公司与深业物流两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果菜公司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转让给深业物流两公司;同时,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产品公司)、果菜公司及深业物流两公司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补偿、代偿事宜的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统称“两协议”),各方进一步约定了:成交价的安排、深业物流两公司代偿目标公司债务、深业物流两公司49%股权质押、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由农产品公司单方管理、董事监事安排、下一步股权转让等有关事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目前农产品公司、果菜公司及深业物流两公司关于两协议的履行情况如下:(1)深业物流两公司已按两协议约定向农产品公司及果菜公司支付了股权成交价2550万元及首笔代偿款1470万元,合计:人民币4020万元;(2)根据两协议的约定,目标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办理了49%股权的股东变更为深业物流两公司的工商手续,于2009年7月23日办理了董、监事有关的章程备案手续及董、监事成员变更手续,于2009年7月24日办理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3)两协议中约定须在章程中明确的其他内容,因深业物流两公司未配合,未达成相应的章程修正案故也未在工商部门备案。这些内容主要有:由农产品公司实际控制及经营管理目标公司,果菜公司及深业物流两公司均同意不向目标公司委派任何工作人员;双方对外转让股权时,无须对方同意,但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深业物流两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时,须按照受让国有股权的规定办理求购登记、参与竞价等,未按规定操作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让方两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相互连带,深业物流两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相互连带。(4)根据两协议约定,出让方已代目标公司偿还的1亿元,由深业物流两公司承担其中的4900万元,分四笔向农产品公司支付:首笔1470万元已支付;第二笔1150万元、第三笔1150万元、第四笔1130万元须分别在2009年5月22日起半年、一年、一年半内支付。虽经出让方催款,但深业物流两公司仍未支付第二笔1150万元。(5)根据两协议约定,目标公司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公司)的117,994,193.45元的债务及利息,实际偿还或深投控公司催款时,由深业物流两公司代偿其中的49%,目前出让方已将117,994,193.45元本金支付给深投控公司。虽经出让方催款,但深业物流两公司仍未依约承担该项代偿义务。(6)两协议约定深业物流两公司将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质押给出让人,作为其履行两协议的担保。虽经出让方催办,但深业物流两公司仍未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与目标公司有关的诉讼的信息】截至本次挂牌开始前,存在与目标公司有关的诉讼为:(1)2009年7月,深圳市鸿图基业控股有限公司起诉深业物流两公司,要求偿还借款,并查封深业物流两公司所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案号为(2009)深福法民二初第3694号;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09)深福法执字第5959号。2009年12月15日,目标公司收到(2009)深福法执字第5959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冻结扣划深业物流两公司的财产以支付本金2500万及利息等,冻结深业物流两公司所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及其收益。(2)2009年7月,出让方起诉深业物流两公司,要求深业物流两公司办理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质押给出让方,并申请查封该49%股权,案号为(2009)深罗法民二初字第3452号案,因上述(2009)深福法民二初第3694号案已查封了该股权,故本案的查封为轮候查封;深圳市深业物流笋岗仓库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罗湖法院已一审裁定驳回异议,目前管辖异议正在二审中,开庭时间未定。(3)2009年8月,深业物流两公司起诉出让方,要求撤销《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补偿、代偿事宜的补充协议书》中的两个代偿条款、返还已支付的首笔代偿款1470万等,案号为(2009)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470号;经申请,法院对本案延长了举证期限至2010年4月19日,故截至本次挂牌开始前,出让方尚未提起反诉追索其余代偿款、违约金、滞纳金等。(4)2009年8月,出让方申请对49%股权的查封为轮候查封后,出让方经研究,决定起诉目标公司及深圳市瑞投贸易有限公司,案号为(2009)深罗法民二初字第3928号案,法院已依出让方申请查封了目标公司的海吉星大楼A栋和B栋房地产(《房地产证》证号为深房地字第4000350283号,该证载明“市场商品房。该宗地及建筑物限整体转让。”);经开庭审理,四方达成调解,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其主要内容为:目标公司应在2010年1月1日前向出让方付清部分代偿款本金27,947,500元,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此前利息及出让方对目标公司的其他债权,由出让方和目标公司另行约定)。出让方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标公司,执行案号为(2010)深罗法执一字第743号。由于本次挂牌事宜,出让方已申请法院对目标公司的海吉星大楼的评估、拍卖工作暂缓至2010年4月20日,出让人根据51%股权转让情况可继续申请暂缓。出让方提醒求购者:1.上述诉讼案件项下的出让方的权利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后,相关法院可能不会同意变更诉讼当事人,受让方须通过出让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2.深业物流两公司诉出让方的(2009)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470号案,如终审判决或调解出让方须返还首期代偿款1470万元的,在1470万元本金范围内的返还义务由出让方承担(利息、诉讼费及其他义务和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如终审判决或调解无须返还的,则该1470万元返还给受让方(不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一名称: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层法定代表人:陈少群注册资本(万元):76850.7851企业性质(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机构(部门):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深圳市西岸渔人码头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批复 深国资局【2009】68号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40%本次转让股权比例:40%
转让方二名称: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23号百货广场大厦西座九楼法定代表人:杨顺江注册资本(万元):2856企业性质(公司类型):全民监管机构(部门):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深圳市西岸渔人码头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批复 深国资局【2009】68号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11%本次转让股权比例:11%
联系电话:0755-83690510陈先生;0755-83690803高先生。
传 真:0755-83690774 0755-83690661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
帐 号:0392100171932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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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深圳市西岸渔人码头商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55-8369051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755-83690774 0755-83690661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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