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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24、25层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478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4-06-18 至 2014-07-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庆安大厦二十四层 
房产证号 深房地字第2000566578号  目前用途 综合楼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552.8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庆安大厦二十五层 
房产证号 深房地字第2000566576号  目前用途 综合楼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552.8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 
土地证号 深房地字第2000566578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2844.8 
用 途 商业、办公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50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 
土地证号 深房地字第2000566576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2844.8 
用 途 商业、办公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50  已用年限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4-07-15 17:00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对如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同意《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全部内容(见附件),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成交后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③已自行对标的房产现状进行验核,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房产的现状,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④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损失;⑤本标的房地产在权属变更过程中相关税费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转让方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并按照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规定以计税标准的5%承担土地增值税;过户环节需要交纳的其他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对本项目收费作出如下承诺:①如该项目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应按成交金额的3%支付交易服务费;②如该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应按照《网络竞价文件》的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药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丽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4-83959314
  • 手机:010-66216641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