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粤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6249.32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3181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09-10-15 至 2009-11-1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粤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村核电工业园二栋三层)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家文 | |||||
成立时间 | 1993-11-2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225056-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 | |||||
职工人数 | 1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广东大亚湾核电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75.73 | -1.25 | 4.0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968.9 | 7214.64 | 754.26 | ||||
审计机构 |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09-08-31 | 783.99 | 164.44 | 2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7437.19 | 6482.93 | 954.2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深圳市佳正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9-18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7537.97 | 8246.7 | ||||
负债总计(万元) | 6635.23 | 6635.23 | ||||
净 资 产(万元) | 902.74 | 1611.4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11.47(万元)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①工缴费 按照1991年2月深圳市粤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的企业,简称粤核公司,下同)和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福民经济发展公司(现名为深圳市福民富康股份合作公司,两者系同一家单位,下同)签订的《关于核电工业园工缴费问题的协议》等,粤核公司须按已开发物业面积,以每平方米0.5元/月的标准向深圳市福民富康股份合作公司支付工缴费。 ②土地租赁 粤核公司宗地号为A922-0009的土地,未开发面积约47760.3平方米,分别租赁给五家单位:深圳市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约5809.94平方米土地,其中2729.62平方米土地租赁期到2016年3月31日,3080.32平方米土地租赁期到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福民经济发展公司(现名为深圳市福民富康股份合作公司)租赁约2736.82平方米土地,租赁期到2020年8月14日;董峰(深圳市嘉正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约6860.70平方米土地,租赁期到2022年11月30日;深圳市凯迪利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约5000平方米,租赁期到2010年9月30日;深圳市碧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租赁约4967.74平方米土地,租赁期到2010年04月30日。 ③土地限期开发 粤核公司宗地号为A922-0009的土地,未开发土地面积约47760.3平方米,已被深圳市国土部门要求限期开发(本用地项目竣工期限至2012年7月14日止,并且2010年7月14日前按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动土施工),否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④土地租赁诉讼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以(2008)深宝法民三初字第2433号《民事判决书》做出一审判决:粤核公司与深圳市福民富康股份合作公司(原名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福民经济发展公司)签订的《核电工业园土地租赁协议》无效。 ⑤粤核公司印章交接 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将收回粤核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受让方按规定另行申请刻制。交接前后印章使用所产生的责任由使用方承担。 ⑥债权、债务及经营性盈亏承担 粤核公司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仍由转让后的粤核公司承继。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经审计产生的损益处理方式:自2009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粤核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时转让价款仍以评估基准日确定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和粤核公司对原股东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和现股东广东大亚湾核电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债务约6249.32万元为基础确定,不作调整;自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粤核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由粤核公司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愿意承接并承担所有责任。受让方受让粤核公司股权后,保证粤核公司接受此前与相关单位和/或个人签署的工缴费、土地租赁等相关协议的约束,并承担所有责任与风险。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⑦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于北交所备查。 ⑧本项目6249.32万元债权包括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635301.82元债权和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57857878.25元债权,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债权一并挂牌转让。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大亚湾核电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卫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6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033456-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694X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大亚湾核电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5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①挂牌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前应充分了解标的企业产权转让公告中所披露的工缴费、土地租赁、土地限期开发、土地租赁诉讼、粤核公司印章交接、债权、债务及经营性盈亏承担等事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视为已充分了解前述事项并同意充分尊重转让方对前述任何事项享有维持现状或者改变现状的权利,不得以要求转让方改变前述任何事项现状作为同意受让粤核公司100%股权的先决条件,自行承担前述所有事项带来的全部责任及风险,并同意成为受让方后签署所附《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号,并能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粤核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粤核公司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标的企业公章,下同)、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复印件(加盖标的企业公章)、工商变更信息单复印件(加盖粤核公司公章)各一式两份交给转让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境内注册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自然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其有能力支付不低于8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依据挂牌金额的30%,设定为25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其他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于启信 | 联系电话 | 075582133049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梅女士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62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陆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52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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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东大亚湾核电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于启信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558213304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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