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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0-12-03 至 2011-06-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受托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国有产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产生两个(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在拍卖公告期间,接受新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参与拍卖。

  项目编号:GY012010-00087B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深圳市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金沙花园一栋201法定代表人:张军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000经济类型:国有控股公司(企业)经济性质(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4年9月13日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职工人数:3(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1、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 100%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10年11月5日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万元):51,235.37负债总额(万元):28,853.87净资产(万元):22,381.50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2,381.50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年度2009 年

  营业收入 2,938.18 营业利润 -251.87总资产 25,948.54 总负债28,657.79审计机构名称: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前一个年度2008 年

  营业收入 2,925.18 营业利润-868.80总资产 36,794.74 总负债 39,231.85审计机构名称: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填年度累计数)

  营业收入 2,441.19 营业利润-46.50 净利润 -45.91 总资产 25,936.92总负债 28,671.83 所有者权益-2,7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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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万元):22,381.50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及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3000万元保证金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挂牌起止日期:2010年11月26日至2010年12月23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标的企业共有职工3人,标的企业需继续保持现有劳动关系;从正式挂牌之日起至工商过户完成后10日之间,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1)受让方须在签定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偿还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的70,124,228.67元债务本金,资金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逾期未能偿还即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有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且有权扣除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2)对于标的企业在民生银行的2.15亿元贷款,受让方须在工商过户完成前解除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质押(可暂时解除以进行工商过户)以及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标的企业提供的担保,具体解除条件需要受让方与民生银行协商,转让方可予以适当协助。如果因上述担保问题导致无法完成工商过户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受让方的出价,应综合考量从2010年6月30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标的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所发生的企业价值变动。该期间标的企业的价值变动,全部归受让方所有。4、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交纳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股权转让款未能如期到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有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且有权扣除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5.其他(1)本项目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经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后,由深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拍卖。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满日之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举牌申请手续,并于拍卖登记截止日前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拍卖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拍卖时间和地点详见拍卖公告。(2)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3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经过拍卖,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拍卖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A.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产权交易所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C.在拍卖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举牌的,转让方有权扣除3000万元保证金,由全部参与拍卖的意向受让方平均分担;D.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E.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F.本公告中所列其他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情形的。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1、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民生银行大厦,为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总部所在地。

  民生银行大厦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128号,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新洲立交桥交汇处西南侧,东连国通大厦,西邻万基大厦,北望深圳高尔夫球场绿色美景,南眺深圳湾红树林海景。大厦地处深圳行政文化中心及商业中心区,距市民中心仅5分钟车程。

  民生银行大厦土地使用权面积3441.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50年,从2004年4月1日至2054年3月31日止。项目建筑性质为商品房,其功能为办公与商业综合楼,容积率8。总建筑面积35981.44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25层27566.22平方米(商业2719.89平方米,办公24797.71平方米,架空绿化及人防48.62平方米);地下3层设备房、车库等8415.22平方米。房屋总高度97.95米。地面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的平均系数为1.38425。大厦竣工验收和装修完工后,自2007年1月起连续4年实现100%出租,入伙租户优良、稳定,综合出租率达99%以上。大厦建设质量优秀。地下3层基坑深13.88米,主体结构无沉降、无裂纹;6800平方米环氧树脂地坪平整光亮无空鼓;首层大厅高14.2米,最大跨度15.65米,墙、柱采用天然大理石装饰,美观大方;2-4层高4.8米;5-24层高3.6米;25层高11.1米;外墙8800平方米金色复合铝板、7700平方米玻璃幕墙,在滨河大道众多楼盘中独树一帜;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消防报警、安防、闭路电视、综合布线、楼宇自控等,智能化水平高;建设中应用了国家推广的9大项新技术,获得了3项国家专利创新技术;以节能环保为设计理念,采用节能环保材料,节约能源;客梯连体智能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大厦硬件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规模配套。其建筑技术、标准层高、标准承重、弱电系统、新风系统等,符合办公智能化、楼宇自动化、通讯传输智能化、消防智能化、安保智能化和节约能源的要求;基础建设完备,平均每173建筑平方米1个停车位,每5层1部电梯,双回路进电可提供24小时空调、电梯、照明使用,永久性进出道路交通便捷。经各级专家综合评选,2007年7月被评为深圳市优质工程金牛奖,2007年12月被评为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2008年12月被国家建设部评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2、标的企业于2006年1月23日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贷款4亿元人民币,现贷款余额2.15亿元,此笔贷款现有如下担保:(1)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转让方50%股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民生银行大厦租金收入质押给民生银行深圳分行;(3)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100%股权质押给民生银行深圳分行;(4)民生银行大厦所有分层房产证抵押给民生银行深圳分行。3、民生银行大厦所有工程款项都已支付,但有5,490,762.70元已支付的工程款尚未取得发 票。4、标的企业2010年度前10个月账面亏损45.91万元,主要是民生银行大厦折旧所致。从现金流来看,2010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货币资金2,140.58万元,比评估基准日6月30日多430.62万元。5、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不存在201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范围外的负债和或有负债。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2FA室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监管机构(部门):其他中央部委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100%本次转让股权比例:100%

  联系电话:0755-26569065王先生,0755-83690670付小姐,传真:0755-26577562联系地址: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一道中国科技开发院大厦裙楼二楼、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4层

  网 址:www.sotcbb.com或www.eoechina.com.cn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2010年11月26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深圳市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55-2656906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