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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春江宏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09-08-21 至 2009-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9-07-31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物业出租

  注册资本:1510万

  法定代表人:李天红

  企业人数;6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2009-03-31

  总资产:3351.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2456.61万元流动资产: 873.45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他: 21.6万元

  总负债:548.21万元

  所有者权益;2803.45万元

  经营状况

  年份营业收入主营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前一年度413.69万元413.69万元203.5万元164.32万元

  前二年度441.43万元441.43万元207.64万元171.6万元

  其他

  项目简介深圳市春江宏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系由原江西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公司)于2006年收购并改制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及经营进出口等业务。

  现经深圳市春江宏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春江宏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依据江西人和大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人华评字(2009)第0501号)评估报告,以人民币1121.38万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重大事项揭示

  购买方应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成交后,标的企业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性质变更(将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为出让用地)时,如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少于本次土地估算报告所提示的价值,受让方还应按照差额的40%向转让方支付价款。

  二、转让基本要求

  1、本标的挂牌期自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9月11日17时止,意向受让人须在挂牌期内报名,挂牌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省产交所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人发送资格审查通知书。意向受让人须按通知书的要求缴纳9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

  2、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查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即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进入竞价程序确定买受人(具体竞价方式、规则另行通知);如进入拍卖程序,在拍卖公告期内仍可接受报名。

  3、受让人确定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必须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自动转为部分转让款;若受让人未全部履行上述义务则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成交者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4、产权交易及股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佣金、产权过户相关税费等),由受让人承担。如进入拍卖程序则拍卖佣金由受让人承担。

  5、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前,标的企业的经营性盈亏由原股东享有;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后至工商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

  三、受让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70800573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黄先生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黄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7080057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