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Z1DG112GD1001194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2-05-23 至 2012-06-1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 |
深圳市沿河路以北瑞丰大厦4-D住宅房地产(《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2000064803号;建筑面积:71.43平方米;房屋用途:居住用房) |
房 屋 土地 |
标的名称 | 深圳市沿河路以北瑞丰大厦4-D住宅房地产 | ||
地址 | 深圳市沿河路以北 | |||
权属性质 | 国有 | 土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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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编号 | 房地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2000064803号 | |||
规划用途 | 综合楼用地 | 目前用途 | 居住用房 | |
用地面积 | 12.7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71.43平方米 | |
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 |
1、标的房地产所在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外墙为瓷砖,建筑品质一般,内部格局较合理;电梯房(2台电梯),层高约3米;防盗门入户,室内木包门,地面为瓷砖,内墙面及顶棚为墙漆王粉刷,铝合金窗;约1992年建成,通风、采光较好,水电等基础设施齐全,维护保养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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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地产有租赁合同1份,租金为每月2000元人民币,该租赁合同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2012年5月23日起至2012年6月19日17:30时止)。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交易条件 |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
保证金的设置与处理事项 |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收取及退还事宜。 |
需提交材料 |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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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湖南新兴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崔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399
- 手机:15013281192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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