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长发储运有限公司9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61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挂牌日期: | 2010-04-22 至 2010-05-2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长发储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新南村委大楼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蓝小岚 | |||||
成立时间 | 1993-02-0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7952000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核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速递业务(不含邮政专营业务);进出口报关报检;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外运集团深圳公司 | 90% | ||||
2 | 深圳市中外运实业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22.74 | -2.7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06.98 | 164.5 | 242.48 | ||||
审计机构 | 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03-31 | 0 | -3.62 | -3.6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07.36 | 168.5 | 238.8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9-07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15.99 | 1137.22 | ||||
负债总计(万元) | 157.84 | 157.84 | ||||
净 资 产(万元) | 258.15 | 979.3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81.44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外运集团深圳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罗湖区[440303]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9号天元大厦2层 | |||||
法定代表人 | 赵斌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992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2210052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1705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81.44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挂牌金额 30% 的交易保证金 ;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收到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股权转让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承担转让方在本次产权交易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受让方未按期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解约通知向受让方发出之日,《产权交易合同》立即失效。《产权交易合同》失效之日起,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5、受让方需承诺受让后标的企业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并替标的企业偿还所欠转让方债务 1644992.90元,受让方需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转让方账户。 6、意向受让方需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并书面承诺受让标的时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或标的企业存在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提出解除合同或任何形式的索赔 7、意向受让方需一并受让深圳市中外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长发储运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纳税记录、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现金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200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元; 4、国家法律、行业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64.43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中融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尚灿灿 | 联系电话 | 66295626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付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17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胡女士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08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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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外运集团深圳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融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尚灿灿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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