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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中电以太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SH1006725-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5-10 至 2013-05-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中电以太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33区大宝路83号东方明工业城5栋四楼
  法定代表人 肖平
  成立时间 2005-02-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162066-2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职工人数 3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1%
  2
  肖平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71.369129万元   91.652911万元   96.35671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85.444235万元   286.886981万元   1198.557254万元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73.697315万元   82.990137万元   103.03028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53.550116万元   351.349578万元   1102.200538万元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2-28   130.690710万元   -2.214969万元   -2.21496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36.283143万元   40.686186万元   1195.59695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1-04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联睿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192.010000万元   1216.03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6.250000万元   31.73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840000万元   0.9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4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20.570000万元   1248.66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4.070000万元   34.0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4.070000万元   34.070000万元  
  净资产
1186.500000万元   1214.5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9.4409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57.5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2072号,207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郑向青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3410000-2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 牌。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