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广东 > 深圳
【项目名称】深圳市国电南思系统控制有限公司26.82%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013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7-25 至 2012-08-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国电南思系统控制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深圳威新软件科技园2号楼3层西南翼) 
法定代表人 穆建民 
成立时间 1996-11-2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37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27929321-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批发、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电力系统信息咨询。 
职工人数 2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润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3.01%
2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82%
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6.76%
4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4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821.34  -3562.96  -3369.2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299.22  3862.17  11437.05 
审计机构 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5-31  1913.79  -539.5  -436.9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585.05  3584.98  11000.0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07 
评估基准日 2011-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202.44  11393.45 
负债总计(万元) 967.96  967.96 
净 资 产(万元) 8234.48  10425.4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96.116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2012年7月5日深圳市国电南思系统控制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对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3年6月28日)起两年。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福田区[440304]深圳市福田区深圳中路华能大厦28号 
法定代表人 王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1134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529249-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6.8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6.8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23-X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796.1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56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拍卖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照规定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含)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按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三年以上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6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26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史慧敏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9420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三年以上的 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