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02-20 至 2010-03-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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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
注册资本 | 6480 (万元) | ||||||||||||||||||||||||||||||
注册时间 | 1983-03-15 | ||||||||||||||||||||||||||||||
注册地点 | 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太子路59号华达大厦 | ||||||||||||||||||||||||||||||
法人代表 | 李仁国 | ||||||||||||||||||||||||||||||
股权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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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电子系统工程、电子、电器、机械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赊销、维修、安装(以上不含限制项目);房地产经纪。 |
账面总资产 | 1117.86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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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总负债 | 5004.68 (万元) |
账面净资产 | -3886.82 (万元) |
评估总资产 | 4493.18 (万元) |
评估总负债 | 4997 (万元) |
评估净资产 | -503.82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09-06-30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评估师事务所 | 北京中威辰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 |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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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揭示 | 标的企业资产所涉及的查封、抵押等事项,详见标的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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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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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女士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52111178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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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让方的要求 1、为了维护标的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意向受让方 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1)同意标的企业 继续经营;(2)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原有劳动 合同;(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 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 付全部交易价款;(4)承诺受让后确保标的企业偿还债务,履行相 关责任和义务,在公司债务方面放弃对转让方的任何诉求主张。 2、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即等于 无条件同意下述交易条件: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 需缴纳20万元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 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 何一种情况时,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转让方即刻 有权处置该交易保证金,且意向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 费用:(1)在转让方未改变设定条件且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 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 的;(3)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被确定为最终 受让方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未能一次性付清交易 价款的。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法规的要求; 2、为拓展标的企业主业发展方向,意向受让方应是依法注册且存续 1年以上的、已通过2008年度年检、与标的企业经营范围相关的法人 企业; 3、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已足额缴付出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经2008年度审计后的总资产不 低于8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且08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 于20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2008年度审计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