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303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09-07-28 至 2009-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科技大厦18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善明 |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 | 币种 |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663498-2 | ||||||||||||
经营范围 | 核电站运营和管理其他电力设施、环保及与电力相关业务。 | ||||||||||||
职工人数 | 2626 人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标的 企业 股权 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 50% | |||||||||||
2 | 岭澳核电有限公司 | 50% | |||||||||||
标的 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50338.48 | 4889.11 | 4038.92 | |||||||||||
审计机构 |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企业财务报表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44439.1 | 6821.06 | 5470.33 | |||||||||||
总资产(万元) | 总负债(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33520.15 | 10373.42 | 23146.73 | |||||||||||
报表类型 | 季报 | ||||||||||||
报表日期 | 2009-06-30 | ||||||||||||
标的 企业 资产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7-24 | ||||||||||||
评估基准日 | 2008-11-30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账面价值 | 30759.05 | 评估价值 | 31553.45 | |||||||||
负债总计(万元) | 账面价值 | 14533.62 | 评估价值 | 14533.62 | |||||||||
净 资 产(万元) | 账面价值 | 16225.43 | 评估价值 | 17019.8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019.83(万元) | ||||||||||||
产权项目分类 | 股权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简况 |
基本 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
法定代表人 | 贺禹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0 | 币种 | 美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1883055-9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 转让 行为 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61883055-9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文件文号 | 广一核董决[2008]5号 |
基本 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岭澳核电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
法定代表人 | 郑东山 | 注册资本(万元) | 332322.4 | 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821-6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 转让 行为 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821-6 | 批准单位名称 | 岭澳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文件文号 | 广二核股字[2008]4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 条件 | 转让标的名称 |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挂牌价格 | 17019.8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挂牌价格的30%支付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招投标方式竞价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将被扣除20%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招投标程序的;③意向受让方递交的竞价文件为废标的;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确定为受让方者,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⑤通过招投标转让方式确定为受让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自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 |
受让 方资 格条 件 | 1、因标的企业是专业从事核电站运营与管理的公司,为保持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故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十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直接从事核电项目投资、管理或经营的经验,并具有绝对控股的核电投产项目(以相关投资合同为准)。 2、意向受让方具有向广东和香港地区售电的渠道(以正在执行的售电合同为准)。 3、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发展具备持续支持的能力,意向受让方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柒亿元或截止至2009年6月30日企业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伍亿元(须提供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标的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的要求。 5、本项目为捆绑转让,接受联合受让,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方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各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12%。 | |
保证 金设 定 | 交纳金额 | 依据挂牌金额的30%,设定为5105.94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在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其他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09-07-28 |
挂牌期满日期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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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宋文雪/梅女士/陆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18/010-66295562/010-662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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