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深纺乐凯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2.0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05-20 至 2009-06-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企业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注册资本 7800.0 (万元)
注册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市政工业区21栋1楼2楼东
法人代表 管同科
股权构成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52.05 %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95 %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经营各种规格偏振片、液晶显示器的有关材料和器件。
评估总资产 | 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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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负债 | 0 (万元) |
评估净资产 | 14508.63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评估师事务所 | 沃尔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总资产 | 17929.4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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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11298.69 (万元)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13165.8 (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1097.74 (万元) |
上年净利润 | 938.58 (万元) |
重要事项揭示 | 1、标的企业股东深纺集团与转让方于2006年5月18日签订了《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约定:深纺集团单方面向深纺乐凯增资以达到深纺集团与转让方各占深纺乐凯50%的股权。截至目前,增资行为尚未实施。 2、标的企业于2004~2006年共向转让方和深纺集团各借款915万元,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未向乐凯集团和深纺集团归还本息。 3、乐凯集团所承担的“tft-lcd用偏光片工程化技术开发(2008aa03a317)课题已列入国家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标的企业为具体实施单位。 4、其它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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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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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910339339
- 手机:13910339339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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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让方的要求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 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资金支付 能力,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需提供2008年度的审计报 告)。 2、意向受让方应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3、意向受让方 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1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 帐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帐为准)。挂牌期间,若只征集到 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 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 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在五日内无息返还。出现以下任何一 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 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低 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5)竞价结束后,受 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在 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在受让成功后,与标的企业股东深 纺集团一起对标的企业欠转让方的915万元欠款本息的偿还承担连带 责任。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签署《产权交易合 同》,转让价款一次付清或者分期支付。若分期支付,需在《产权 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50%的首期款;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再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且余款需 要提供有效担保。受让方未按期支付转让价款,逾期付款超过5日, 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解约通知向受让方发出之日, 产权交易合同立即失效。产权交易合同失效之日起,转让方有权扣 除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 请书》的同时,需提供满足上述受让条件和接受交易所交易规则 (可在交易所网站查阅)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