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深纺乐凯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2.0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262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05-20 至 2009-06-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深纺乐凯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市政工业区21栋1楼2楼东 | ||||||
法定代表人 | 管同科 | ||||||
注册资本(万元) | 7800.0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生产、加工经营各种规格偏振片、液晶显示器的有关材料和器件。 | ||||||
职工人数 | 176 人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52.05 % | ||||||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7.95 % |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沃尔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5-06 | ||||||
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0 | 负债总额 | 0 | 所有者权益 | 14508.6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551.74 | ||||||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17929.42 | |||||
净资产(万元) | 11298.69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3165.8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097.74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938.58 | ||||||
交易 内容 | 转让标的名称 | 深圳市深纺乐凯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2.05%股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780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09-05-20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9-06-17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产权项目分类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控制权转移的转让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资金支付能力,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需提供2008年度的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应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1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帐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帐为准)。挂牌期间,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在五日内无息返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未按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5)竞价结束后,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在受让成功后,与标的企业股东深纺集团一起对标的企业欠转让方的915万元欠款本息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一次付清或者分期支付。若分期支付,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50%的首期款;《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再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且余款需要提供有效担保。受让方未按期支付转让价款,逾期付款超过5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解约通知向受让方发出之日,产权交易合同立即失效。产权交易合同失效之日起,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供满足上述受让条件和接受北交所交易规则(可在北交所网站查阅)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标的企业股东深纺集团与转让方于2006年5月18日签订了《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约定:深纺集团单方面向深纺乐凯增资以达到深纺集团与转让方各占深纺乐凯50%的股权。截至目前,增资行为尚未实施。 2、标的企业于2004~2006年共向转让方和深纺集团各借款915万元,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未向乐凯集团和深纺集团归还本息。 3、乐凯集团所承担的“TFT-LCD用偏光片工程化技术开发(2008AA03A317)课题已列入国家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标的企业为具体实施单位。 4、其它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住所(地址) | 保定市新市区乐凯南大街6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10661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恒 | |||
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2.05%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52.05%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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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深圳市深纺乐凯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联系人:史先生 /陆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519 13581869232
- 手机:(8610)66295652 13520137127
- 传真:(86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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