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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GD2000013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挂牌日期:   2011-12-20 至 2012-01-1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唐阁乡
法定代表人程志庆
成立时间1994-03-10
注册资本(万元)25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9053303-4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炉具及其配件;维修、检测钢瓶。
职工人数1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709.76593-123.904003-136.557935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2497.089602250.8094462246.280156
审计机构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1-09-30213.297907-183.814287-190.221105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2581.68477125.625722556.05905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0-12
评估基准日2011-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2645.824062.21
负债总计(万元)9.939.93
净 资 产(万元)2635.894052.2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4052.28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广州银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关于液化气销售站点情况、不动产情况、钢瓶及押金情况、液化气业务经营相关事宜、运输证照及场地情况、钢瓶检测证照情况、关键岗位资质情况、部分尚未过户的车辆问题的说明(查看详细附件2、挂牌价格仅供参考。本项目设置保留价(保留价等于或高于挂牌价格),保留价于竞价活动现场公布。受让方最高报价须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方被确认为成交价,若最高报价仅达到挂牌价格未达到保留价,则本项目不成交,由转让方收回交易标的。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不参与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207a房
法定代表人陈辉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19048689-9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输入主管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其他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4052.2900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转让方转让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时,捆绑转让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受让方在受让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时,须同时受让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2、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状转让其持有的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3、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交易标的现状受让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4、本次交易不存在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后,保持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液化气业务,保证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向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气,充分履行各项服务义务及承诺。
6、意向受让方承诺遵守并执行转让方提出的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等相关方案,保障转让方、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其职工的合法利益。
7、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继续享有及承担。
8、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受让交易标的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企业行为纪录(须提供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供1亿元人民币或以上资金的资信证明(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报名日前一周内的不低于1亿元的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方或其股东、或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的投资项目涉及液化气相关的生产、销售和供应等方面的经营和管理。
本次交易接受由两家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竞价,该两家企业法人均须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且至少有一家企业法人须符合上述第3、4项条件,组成联合体的两家企业法人对其在本次交易中的行为及交易文件中的义务、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联合体声明。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410.000000
交纳方式其他: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其他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国资一部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国 法律规定的受让交易标的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企业行为纪录(须提供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广州嘉得液 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受让 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供1亿元人民币或以上资金的资信证明(须提 供银行出具的报名日前一周内的不低于1亿元的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方或其股东、或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的投资项目涉及液 化气相关的生产、销售和供应等方面的经营和管理。 本次交易接受由两家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竞价,该两家企业 法人均须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且至少有一家企业法人须符合上 述第3、4项条件,组成联合体的两家企业法人对其在本次交易中的 行为及交易文件中的义务、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办理报名登记 手续时须提交联合体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