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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23%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08BJ100235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08-12-24 至 2009-03-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张滇生
注册资本(万元)216500.0 人民币
所属行业电力工业
经营规模大型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抽水蓄能电站及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站工程所需设备的引进,水利、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
职工人数170 人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前五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54 %
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3 %
国投电力公司23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08-08-18
评估基准日2008-03-31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831101.35负债总额428823.95所有者权益402277.3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92523.8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718814.7
净资产(万元)289990.75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65846.6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27878
上年净利润(万元)18466.32
交易
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23%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89920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2008-12-24
挂牌期满日期2009-03-16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产权项目分类股权
转让形式部分转让-其它
产权所有制国资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6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无息退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4、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将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中第一、第二条所列权益,在后续清算及理赔后支付给转让方。5、意向受让方需承继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第三条中的反担保义务,并承继其他需要特殊披露的事项第四条中的股权质押担保义务或置换此部分借款。6、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欲受让标的的,应在标的挂牌期内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其他股东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1、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托管在南方证券的14000万元国债被南方证券违规挪用,2006年6月,南方证券破产,经破产清算组确认的债权15283万元,已收回 7489万元,尚欠7794万元,国投电力公司对后续清算中所拥有的权益予以保留。 2、2003年,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因机器突发故障导致1号和7号主变压器大修,大修费用已计入当期成本,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就1号主变压器大修向保险公司申报损失2233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未取得保险公司的理赔确认结果。国投电力公司对后续理赔所拥有的权益予以保留。 3、2003年,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广东分行、中国银行广州市天河支行签订了1.57亿美元借款合同,并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债务保值业务证实书》,广东电网公司为该事项提供了担保,国投电力公司和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各自在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比为广东电网公司提供借款反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国投电力公司反担保部分借款余额5495万美元(本金)。 4、2001年,国投电力公司将其在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23%的股权作为广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20200万元的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202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担保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截至2008年9月30日,国投电力公司质押担保部分借款余额为5063万元(本金)。目前转让方正在办理质权人同意转让的有关手续,在获得质权人同意后方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进行股权交割。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国投电力公司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7号7层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刚
监管机构(部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持有产(股)权比例23%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23%

 

受委托
经纪商
情况
经纪商会员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北交所
联系
方式
北交所项目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8610)66295566
北交所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8610)66295566
传 真(8610)66295588

 

项目提示北交所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果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北交所经纪会员机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投电力公司
  • 企业规模:大型
  • 负责部门: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联系人:付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5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86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1、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在 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 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 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 易所无息退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 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后单方 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 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4、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将其他需要披露的 事项中第一、第二条所列权益,在后续清算及理赔后支付给转让 方。5、意向受让方需承继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第三条中的反担保义 务,并承继其他需要特殊披露的事项第四条中的股权质押担保义务 或置换此部分借款。6、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欲受让标的的,应在标的 挂牌期内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其他股东在同等价 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