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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厂房、宿舍三年租赁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5SH1000681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5-12-21 至 2016-01-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厂房、宿舍三年租赁权
  其他资产
  租赁权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厂房、宿舍三年租赁权
  地理位置 中国[156] 广东省[440000] 广州市[440100] 花都区[440114]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花国用(2012)第721942号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租赁期限 3
  租赁面积 7370
  周边环境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金谷南路;北至维珍航空器材公司。该项目宗地呈较规则四边形,地势平坦,较利于开发利用。该项目土地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内“六通一平”。周边有省道S118、大广高速、京珠高速等道路,距白云机场约7.5公里,距广州北站约17公里,交通便捷度较好。区域内街道整洁,绿化率较高,规划齐整,环境较好。标的周边有花都区花侨医院、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石角分理处、满意百货等。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
  联系人信息 刘森林 18665666921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16
  评估基准日 2015-01-2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575.68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第三方估值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估价对象的估价时点为2014年12月23日,在价值定义和估价假设限制条件下估价结果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1、《房地产评估报告》中评估总建筑面积为:28569.63平方米,租赁价格:179(元/平方米*年),租赁总价格为:575.68(万元/年),本项目的租赁权对应面积按对应评估值包含在租赁总价格内。
2、本次出租厂房面积5720平方米,宿舍楼面积1650平方米,详见《出租资产明细》。出租范围以确定受让方后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为准,租期为三年,租期内受让方不得转租。
4、本次评估的价值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市场租赁价格,即市场毛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5、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不存在抵押、租赁等其他权利。
6、估价对象已完成施工建设,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存在产权瑕疵。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9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该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按照交易所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该标的,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6.受让方需支付本项目成交价格的5%的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9.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电南方设备物资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花东镇现代大道6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电南方设备物资广州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