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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电器、办公家具、仪器设备等报废资产一批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Z1EG110GD1000556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11-19 至 2011-08-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住 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注册资本1,777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剑鸣
所属行业公益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5586169-1
转让标的名称办公设备、电器、办公家具、仪器设备等报废资产一批
帐面价值人民币3,850,957.35元资产评估值人民币22,320.00元
挂牌价格人民币22,320.00元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转让标的具体名称、数量、规格等参考清单(共460件)(下载清单)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竞价前,按转让参考价格的10%向本所交纳保证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在委托期限内自动重新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
批复文号:环函[2010]286号
批复主要内容:关于同意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资产处置复函
内部决策文件:华环发[2010]16号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关于报废报损和核销固定资产的请示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转让方按标的物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转让。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标的物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3、搬迁标的物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除此以外,本次转让涉及的其他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4、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受让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自标的物交接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转让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标的物必须自交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搬迁完毕。
5、搬迁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标的物现存放场所开展搬迁作业须接受转让方监督,且拆卸运输不得损害转让方其它财产安全。若受让方委托第三方搬迁,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对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房屋等的一切损害损失,由搬迁方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6、若因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根据市政府要求须停止标的物搬迁作业的,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不能以此为由要求终止《资产交易合同》、退款或赔偿。停止作业期间,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搬迁期限根据停止作业时间作相应顺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鉴于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数量较大及部分资产较为零散,标的物中少部分物资的实际数量可能与清单中披露的数量存在误差,受让方须同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上述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上述误差作调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87383100-250
传真87383306-250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朱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83100-25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87383306-250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