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临海水务有限公司6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GD200000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1-23 至 2011-12-2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临海水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603室(限办公用途) | |||||
法定代表人 | 陈相立 | |||||
成立时间 | 2003-11-10 | |||||
注册资本 | 24602.7377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557185-6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供水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管道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市政工程;销售;水暖器材、建筑材料、五金工具;转供自来水(限分支机构经营)。 | |||||
职工人数 |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广州南沙工化投资有限公司 | 55.000000 | ||||
2 | 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12-31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753.449562 | -1863.214079 | -1864.08272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67365.695906 | 147714.520798 | 19651.175108 | ||||
审计机构 |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10-31 | 7711.824879 | -6409.535323 | -6406.01295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77172.467837 | 164165.939336 | 13006.52850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21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79251.44 | 187096.39 | ||||
负债总计(万元) | 163433.33 | 163433.33 | ||||
净 资 产(万元) | 15818.11 | 23663.0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197.83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不参与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周跃进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755194-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00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5.00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输入主管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南沙工化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周跃进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755195-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5.00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5.00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输入主管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762.000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或其关联企业(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50%以上股权的其它公司统称为受让方的关联企业)和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受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60%,原股东持有40%。但若一方放弃增资权,则另一方可单独增资到85%的股权比例。,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标的公司成立之日起8年内,不得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受让方将股权转让给其关联公司的不受此限),且受让方的实际控制人不能轻易发生变更,若需要发生变更,须经原股东书面同意。, 3、意向受让方须保证,在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后,标的公司将根据市场化原则,按广州市南沙区的规划和发展需求及时对水厂及管网进行后续的扩建投资。, 4、意向受让方须保证受让股权后按持股比例解除原股东对标的公司银行贷款(关联借款除外)的担保,如无法解除原股东担保,则新股东方应为原股东方提供其对应比例的反担保。,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后,标的公司全部接收原标的公司员工,并保证工龄连续计算,整体待遇不低于合资前的水平。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为确保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为国有背景(即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境内外企业。, 2、2010年底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折算为人民币,下同)、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 3、2010年底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4、具有在中国境内县级以上城市投资运营水务项目10年或以上经验。, 5、符合国家对于行业投资、股权受让的有关规定。, 6、允许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转让的国有股权的竞购,但联合体组成成员均需满足以上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400.000000 | |||||
交纳方式 | 其他:银行转账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其他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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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子立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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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意向受让方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为国有背景(即 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境内外企业。, 2、2010年底经 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折算为人民 币,下同)、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 3、2010年底经第三 方审计机构审计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4、具有在中国境内县级 以上城市投资运营水务项目10年或以上经验。, 5、符合国家对于行 业投资、股权受让的有关规定。, 6、允许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 与本次转让的国有股权的竞购,但联合体组成成员均需满足以上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