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华力友德彩印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443-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9-01 至 2011-09-2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市番禺华力友德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太石村市鱼路202号之四) | |||||
法定代表人 | 祁建荣 | |||||
成立时间 | 2000-06-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378549-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在《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等。 | |||||
职工人数 | 6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深圳市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1% | ||||
2 | 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 | 4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324.06 | 48.18 | 31.8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94.22 | 323.51 | 470.71 | ||||
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5-31 | 431.75 | -9.24 | -20.7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672.42 | 222.45 | 449.9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华侨城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6-29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72.42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222.45 | - | ||||
净 资 产(万元) | 449.97 | 46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6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州市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南山区[440305]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光桥街新侨大厦三楼西 | |||||
法定代表人 | 金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217649-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华侨城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0346175 | |||||
批准单位名称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南山区[440305]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光侨街13号新侨大厦一楼大堂、三楼东侧、四楼、五楼、六楼、七楼 | |||||
法定代表人 | 金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14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222398-8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华侨城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0346175 | |||||
批准单位名称 | 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2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买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自受让方保证金到账次日起算)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能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④在拍卖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拍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完成向北交所申请将转让总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的全部手续。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股权后继续履行标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现有职工工龄累计计算,并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应当了解并认可标的公司情况,并承诺同意按照标的公司股权现状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记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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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深圳市华侨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100481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用,无违法违规记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