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广航物流有限公司45.531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1FA311GD100073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6-14 至 2011-07-0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广航物流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燕岗街6号之三四楼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余伟俊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2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6061365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码头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在广州港务局许可范围内经营)。代办运输手续、代办仓储、货物装卸、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批发:汽油、煤油、柴油(限交通系统内)。 | |||
成立时间 | 2006-03-21 | |||
职工人数 | 10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广东天为投资有限公司 | 54.4687 % | ||||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 45.5312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3-01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6-30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3,403.83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2,732.32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671.51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3,425.48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2,732.32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693.16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15.61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7,634.505081万元 | 净资产 | 767.286094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71,023.059109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204.866560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168.597196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11-03-31 | |||
资产总额 | 16,350.947630万元 | 净资产 | 946.269656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74,506.479103万元 | 利润总额 | 238.644750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格林(深圳)律师事务所 |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转让方有权扣除35万元保证金,由全部竞买人平均分担;(4)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4.如标的公司股东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于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5.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同意并促成标的公司股权变更后三个月内完成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得保留“广航”字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利润已由标的公司股东进行了分配。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101 | ||||
传真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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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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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 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