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01号七层(全层)物业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2BG111GD1000744-1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5-26 至 2011-06-0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 ||
住 所(地址) | 湖北省潜江市广华江汉路1号 | |||
注册资本 | 236417万元 |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 张召平 | |
所属行业 | 石油、化工 | 组织机构代码 | 17756419-4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01号七层(全层) | |||
帐面价值 | 326.99万元 | 资产评估值 | 417.21万元 | |
挂牌价格 | 500万元 | |||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 | 广州市房地产证穗房地证字第0851502号 |
房屋土地 | 标的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01号七层(全层) | ||
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01号七层 | |||
权属性质 | 国有 | 土地类型 | ||
权证编号 | 房产证号:穗房地证字第0851502号 | |||
规划用途 | 综合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土地面积 | 2085.55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1038.36平方米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_7_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受让方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物业成交价款,在交易标的物业产权过户和证照变更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按标的物业所属地政府房管交易部门制定的标准,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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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转255 136027447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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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让方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 2.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和解 释,自行到标的物业所属地政府房管交易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并提 供家庭成员相关情况、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 情况证明)原件,对本次受让交易标的条件和行为进行必要的查 询。确认自己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提供自购房之 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 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否符合广州市关于“同 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买 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有关规定,承担竞得 标的物业后,不具备受让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过户的风险和损 失。 3.受让方有一次性支付受让价款的经济能力,提供登记日前20 日内6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凭证,竞价保证金人 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