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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01号七层(全层)物业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Z2BG111GD1000744-1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5-26 至 2011-06-0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住 所(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江汉路1号
注册资本236417万元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张召平
所属行业石油、化工组织机构代码17756419-4
转让标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01号七层(全层)
帐面价值326.99万元资产评估值417.21万元
挂牌价格500万元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广州市房地产证穗房地证字第0851502号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01号七层(全层)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201号七层
权属性质国有土地类型 
权证编号房产证号:穗房地证字第0851502号
规划用途
综合
目前用途
住宅
土地面积
2085.55平方米
建筑面积
1038.36平方米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_7_个工作日。
公告期结束后,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必须按《交易规则》规定的时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100万元竞价保证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复文号:中国石油财产函(2010)98号
批复主要内容:关于江汉石油管理局房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自行到标的物业所属地政府房管交易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供家庭成员相关情况、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对本次受让交易标的条件和行为进行必要的查询。确认自己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否符合广州市关于“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有关规定,承担竞得标的物业后,不具备受让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过户的风险和损失。
    3.受让方有一次性支付受让价款的经济能力,提供登记日前20日内6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凭证,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物业成交价款,在交易标的物业产权过户和证照变更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按标的物业所属地政府房管交易部门制定的标准,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转255 136027447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 2.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和解 释,自行到标的物业所属地政府房管交易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并提 供家庭成员相关情况、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 情况证明)原件,对本次受让交易标的条件和行为进行必要的查 询。确认自己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提供自购房之 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 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否符合广州市关于“同 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买 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有关规定,承担竞得 标的物业后,不具备受让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过户的风险和损 失。 3.受让方有一次性支付受让价款的经济能力,提供登记日前20 日内6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凭证,竞价保证金人 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