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亚运城亚运资产一批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1-17 至 2011-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 | ||
住 所(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99号 | |||
所属行业 | 其他 | 组织机构代码 | 67971107-8 |
转让标的名称 | 存放于广州亚运城亚运资产一批。转让资产优先整体打包转让,也可根据市场情况以村为单位分包转让。 | |||
挂牌价格 | 不低于资产评估值 | |||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 | 详见亚运资产转让清单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符合基本条件的竞买人,即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17时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诚意金(其中标的1的诚意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标的2-1的诚意金为人民币400万元,标的2-2的诚意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标的2-3的诚意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标的2-4的诚意金为人民币1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以银行达账为准),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诚意金者不具备竞买资格。 开户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羊城支行 账号:0319014140000136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2011年1月20日17时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的诚意金,在参与竞价时作为竞价保证金。若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则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价款一部分;若竞买人未被确认为受让方,则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地予以退还。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受让方须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转让方按亚运资产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亚运资产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3.搬运交易标的所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中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4.受让方须在签订《亚运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在支付成交价款的同时按成交价款的20%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搬运保证金,且须保证交易标的在2011年1月31日前全部完成提运工作。搬运中,如造成转让方非卖资产丢失、损失、或造成搬运现场、地板、房间墙面、设备等财产损坏的,受让方须赔偿全部损失。如安全完成搬运的,凭转让方签署的证明文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申请不计息地划回相应的搬运保证金本金。 5.鉴于本次交易标的数量较大及部分资产较为零散,交易标的中少部分资产的实际数量可能与《亚运资产转让清单》中披露的数量存在误差,受让方须以现场实际数量进行受让,《亚运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上述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上述误差而作调整。 6.本次交易标的的总数量约100万件(实际数量以现场为准),分布于广州亚运城共七个功能区,约90栋建筑物,合共约7000余个套间,其中标的2-1的资产分布于约49栋建筑物,合共约3500余个套间;标的2-2的资产分布于约37栋建筑物,合共约3100余个套间;标的2-3的资产分布于亚运城小学、中学和医院内;标的2-4的资产分布于主媒体中心大楼1层和4层。竞买人在公告期结束前,需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供交易标的的拆迁、搬运方案和有关物流公司、搬运公司为该项目在提运截止期内完成拆迁、搬运提供的保证文件。 7.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于当天签署《亚运资产交易合同》和《物资拆运现场管理协议》,否则不予提运,造成的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朱小姐、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250、020-87383100-233 | |||
传真 | 020-87383306-250、020-87383306-233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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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朱小姐、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250、020-8738310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250、020-87383306-233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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