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氧压机等废旧设备、机械一批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5DG110GD1000573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1-11 至 2011-06-30 |
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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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 |
住 所(地址) | 广州市工业大道北110号 |
注册资本 | 2656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刘 晶 |
所属行业 | 钢铁行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9050299-1 |
转让标的名称 | 氧压机等废旧设备、 机械一批 |
帐面价值 | 3994.12万元 | 资产评估值 | 680.07万元 |
挂牌价格 | |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 | 转让标的具体名称、数量、规格等参考评估清单,以现场存放为准。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竞价前,向本所交纳300万元诚意金。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 批复文号: [2010]24号 批复主要内容: 对气体厂停产设备的处置 内部决策文件: 羊城字[2010]31号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 申请处置停产设备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1、转让方按标的物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转让。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标的物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3、搬迁标的物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除此以外,本次转让涉及的其他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鉴于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数量较大及部分资产较为零散,标的物中少部分物资的实际数量可能与清单中披露的数量存在误差,受让方须同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交易合同》不因上述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上述误差作调整。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崔小姐 |
联系电话 | 87383100-399 |
传真 | 87383306-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