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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东一马路57、59号车库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7-30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

住 所(地址)海珠区滨江中路276号
注册资本5,735万元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何卫平
所属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9033508-9
转让标的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新村路东一马路17、19号首层
帐面价值 资产评估值162.10万元
挂牌价格177.1134万元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新村路东一马路17、19号首层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新村路东一马路17、19号首层
权属性质全民土地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NO:0020490
规划用途

住宅

目前用途

住宅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出资监管单位名称: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
批复文号: 粤航集经[2008]043号文
批复主要内容: 同意出售晓港东一马路17、19号首层住宅
内部决策文件: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同意出售两个物业的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同意出售晓港东一马路17、19号首层住宅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转让。 
    2.标的物面积以办妥房产过户手续后新的《房地产权证》标示的实际面积为准,若新的《房地产权证》标示的实际面积与原权属证明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转让所确认的成交价格。
    3.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4.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新村路东一马路17、19号首层物业目前的权属证明为《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若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该物业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由转让方不计息全额退回该项目标的房产的净收价款给受让方,转让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若标的房产已经移交受让方,则受让方应将标的房产无条件归还转让方。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83100转101
传真020-87383306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转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