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小梅大街7号1,2,3号楼房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06-08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所(地址) | 广州市荔湾路小梅大街17号 | |||
注册资本 | 8206万元 |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 谢榕三 | |
所属行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23124445-9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小梅大街7号1,2,3号楼房产 | |||
帐面价值 | 资产评估值 | 3003.16万元 | ||
挂牌价格 | 3003.16万元 | |||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 | 广州市荔湾路小梅大街7号1,2,3号楼房产(带租转让) |
房屋土地 | 标的名称 | 广州市荔湾路小梅大街7号1,2,3号楼房产 | ||
地址 | 广州市荔湾路小梅大街7号1,2,3号楼 | |||
权属性质 | 国有独资 | 土地类型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权证编号 | 房地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40015126号 | |||
规划用途 | 工业 | 目前用途 | 综合 | |
土地面积 | 5568.84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7749.27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室内装修 | |||
周边环境 | 位于荔湾路与康王北路之间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__7_个工作日 公告期结束前,按600万元向本所交纳诚意金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文号 : 穗岭南字[2010]68号、154号 批复主要内容: 批准资产评估备案、批准转让 内部决策文件: 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 同意以3003.16万元为公开转让挂牌价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参与收购上述标的必须通过相关的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包括: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若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交易。 2.本次转让过户税费:土地增值税由受让方负责,其余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付各税。 3.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交易标的面积以办妥房产过户手续后鑫的《房地产权证》标示的实际面积为准。如果新的《房地产权证》标示的实际面积与原权属证明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转让所确认的成交价格,即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4.交易标的带租转让(租赁期到2012年10月31日),标的物以现状转让,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受让权。交易双方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交易标的过户手续,受理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受理之日后的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租赁合同的变更手续。 5.现转让物业的用电是从出让方办公大楼的配电房供电,转让后,受让方必须自行在2012年10月底前申请独立用电,出让方将在2012年10月31日租赁期满后向已转让物业停止供电。物业转让后的用水,双方办理供水用户转移手续。 6.转让物业西侧的通道(与皇上皇大厦之间的通道)是属于皇上皇大厦的用地红线范围,并非公共用地,转让后受让方必须自行与皇上皇大厦业主协商使用,出让方不承担该用地的提供使用责任。 7.根据标的物查册资料显示,、1号楼架空通廊2-4:24.71平方米,2号楼A2第二层:52.33平方米、3号楼1-3楼部位152.69平方米未申请产权登记,即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该部分面积。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转101 | |||
传真 | 020-87383306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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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转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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