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荔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909A410ND11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09-09-30 至 2009-11-0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交易编号 | 909A410ND110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州市荔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 | |
挂牌价格 | 3,950.000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09-09-30 | |
有效日期 | 2009-11-05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市荔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海珠区荔福路33号江南苑12号楼首层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黄抒韵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231227165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经营(三级) | |||
成立时间 | 1995-05-24 | |||
职工人数 | 11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广州伟达建材有限公司 | 46 % | ||||
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4 % | ||||
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公司 | 15 % | ||||
广州市三路实业有限公司 | 5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9-21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6-30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28,728.89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29,609.80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880.91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7,386.36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0.00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7,386.36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619.32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33,677.699105万元 | 净资产 | -22.044500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0.000000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300.744600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300.744600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09-08-31 | |||
资产总额 | 33,677.699105万元 | 净资产 | -268.564500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0.000000万元 | 利润总额 | -246.519900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交易条件:(1)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存续的法人;(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时需交纳人民币500万元的诚意金。(3)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三天内必须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否则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时交纳的人民币500万元诚意金不予退还。(4)受让方须同时受让转让方、广州五羊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受让价格为该债权的本金78,432,470.10元和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计16,497,547.77元,合计94,930,017.87元以及2009年1月1日起至受让方划付该债权转让款当日止的利息。具体债权详见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岭综(2009)182号]、转让方及广州五羊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与标的企业约定条款,利率为按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0 %计付利息,并须于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当天起一个月内(可分两次)付清。或:受让方须协调标的企业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偿付对转让方、广州五羊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债务。(5)受让方按本次股权转让后所占有标的企业股份比例,承担标的企业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的按份担保责任,并与债权人、标的企业签订《担保协议》及承担担保责任。(6)受让方须保证标的企业将标的企业开发的“江南苑”三期商住楼第二层商业楼层全部建筑面积按15000元/平方米计算的总价为基准,优惠减让人民币5,000,000元后作价转让给转让方。(7)受让方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付给广州产权交易所,并且满足本交易条件第(4)项及第(5)项条件,经转让方确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2、交易底价为人民币3950万元。 3、付款方式: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且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起三天内支付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成交价款。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本项目转让公告期自报刊发布信息之日起计算。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文杰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355 | ||||
传真 | 020-87383306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4%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34%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复文件 | 2009年9月27日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复主要内容 | 1、同意《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持有的广州市荔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49%股权的方案》。 2、同意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荔福房地产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2009]羊资评字第497号)的评估结果。 3、同意集团公司和五羊房地产公司持有的荔福房地产公司49%股权以3950万元为底价(高于评估价值9.14%)在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5%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15%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复文件 | 穗工发集董【2009】4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五羊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持有的广州市荔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的方案》将持有的广州市荔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的股权转让。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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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杨文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35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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