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大街南二排第十栋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0-08-05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标的名称 | 白云区竹料镇大街南二排第十栋集资房使用权 | |||
帐面价值 | 资产评估值 | 566345.00元 | ||
挂牌价格 | 580000.00元 | |||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 | 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大街南二排第十栋(镇编九栋附楼)共1780.96平方米物业的使用权(《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越法执字第1576、1577号;《债务清偿协议》)。 |
房屋土地 | 标的名称 | 白云区竹料镇大街南二排第十栋集资房使用权 | ||
地址 | 白云区竹料镇大街南二排 | |||
权属性质 | 集资房 | 土地类型 | 集体所有用地 | |
权证编号 | 房产证号:未办理 土地证号:未办理 | |||
规划用途 | 不详 | 目0前用途 | 不详 | |
土地面积 | 不详 | 建筑面积 | 1780.96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无 | |||
周边环境 | 不详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告期结束前,按转让参考价格的 20%向本所交纳保证金(最低不少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文号:穗工发集[2010]42号 批复主要内容:《关于转让白云区竹料镇集资房使用权的批复》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受让方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信誉良好。 (3)、受让方承诺承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越法执字第1576、1577号)和《债务清偿协议》中所列示标的物业的使用权,并承担委托交易标的所有的欠费、产权办理及变更的相关税、费。交易价格不应标的物业的实际面积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越法执字第1576、1577号)和《债务清偿协议》上记载的面积存在的差异而作更改。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浩然 | ||
联系电话 | 87383100-227 | |||
传真 | 87383306-227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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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白云区竹料镇大街南二排第十栋集资房使用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浩然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83100-22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87383306-227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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