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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振华广州进出口公司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3612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   所属行业:   贸易业
  挂牌日期:   2010-04-22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国振华广州进出口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7号3307房) 
法定代表人李川永 
成立时间1984-07-05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5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19034818-9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主营: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及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职工人数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振华进出口总公司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8 -160.51 -161.4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02.05 831.97 -629.92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3-31 1.5 -1.77 -1.77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0.01 831.7 -631.6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深圳市国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华润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0-04-15 
评估基准日2009-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849.14 1700.27 
负债总计(万元)877.07 877.07 
净 资 产(万元)-27.93 823.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23.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公司位于天河区龙岗路的3套宿舍小房子已于2009年11月转让,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其转让所得首先用于抵偿标的公司对三九集团的82.915万元职工安置费欠款,如转让款抵偿后有剩余则标的公司作为管理费上交三九集团,如果不足以抵偿前述安置款则三九集团将所余债权直接以对冲方式代替其他三九关联公司偿还所欠标的公司款项。
2、标的公司已经将华侨新村和平路5号房产抵押给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一旦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承诺负责即行办理完成解除该抵押手续。
3、标的公司已经制订了7名员工的安置方案并全部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4、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广州华侨新村和平路5号房产已经出租给广州积美会咖啡厅有限公司用于酒吧经营业务,该承租方使用该房产已经数年之久,最新的租赁合同期限为2008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为止,每月租金1.5万元。
5、标的公司的详细信息披露见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本次整体产权转让为按照前述要求进行的现状转让,标的公司各种法律诉讼及历史纠纷仍由标的公司存续承担,审计评估基准日以后的盈亏也由标的公司存续承担。
6、标的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未进行2009年年度审计,本项目所披露2009年年度财务数据取自标的公司200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振华进出口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华龙街中一段3层 
法定代表人陈秀海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10000203-8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05538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华润总公司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15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230万元的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照北交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40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总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北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最终受让方未能在4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 ①若成功受让,同意将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其他披露内容中第1条所述对冲还款后仍存在的,标的公司对中国振华进出口总公司、三九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三九环境生态有限公司及北京三九卓越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三九关联公司所有的应收款本息总计作价1元钱转让给三九集团,三九集团就此作为前述款项新的债权人享有相应权利。前述1元钱转让的标的公司应收款账面总额为3,625,215.90元,其中:中国振华进出口总公司对应 940,215.90元、三九投资有限公司对应1,190,000.00元、广州市三九环境生态有限公司对应1,195,000.00元、北京三九卓越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对应300,000.00元。 ②自行解决已经对外出租的广州华侨新村和平路5号房产的到期交付事宜。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信誉。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30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谭雪峰  联系电话010-68396882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马晶波 联系电话010-66295735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振华进出口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谭雪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3968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