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平市平丰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902A122BC01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纺织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02-10 至 2009-03-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902A122BC012 |
转让标的名称 | 开平市平丰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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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863.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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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2009-02-10 | |
有效日期 | 2009-03-12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开平市平丰纺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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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广东省开平市三埠区港口路16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胡伟宁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3852559 | 所属行业 | 纺织工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纺织品、布面料、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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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396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开平市国康明胶公司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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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国丰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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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开平市德政资产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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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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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08-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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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08-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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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7,714.87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4,852.26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2,862.61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862.61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相关指标 | 资产总额 | 7,702.260000万元 |
净资产 | 2,85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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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8,306.720000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17.1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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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净利润 | 17.1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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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整体转让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审计事务所 | 开平市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潭江律师事务所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法人企业,且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和企业管理经验。 2、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干部及职工队伍,受让后企业须返聘符合法律规定的原企业职工90%以上人员就业,合同期不少于2年,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社会稳定。 3、该标的转让后,从评估基准日2008年10月31日到成交日止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经双方协商确认,或由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费用各付50%)双方确认后:①期间的企业经营损益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②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由由受让方承接。 4、受让方竞投得平丰纺织100%国有股权后,必须支付原企业欠下列企业共计2109.9万元的即期债务(详见审计、评估报告中“其他应付款”明细),其中: ①、开平市国丰机电实业有限公司880万元; ②、职工经济补偿金479.9万元。 ③、开平市机电工业实业公司200万元(平丰购设备向市资产办借款)。 ④、开平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550万元(平丰职工安置向市资产办借款)。 5、竞买人需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80万元。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从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受让标的款项不少于50%(含即期债务2109.9万元);余款在签订转让合同起1个月内付清(含即期债务2109.9万元)。在交清产权款后(含即期债务2109.9万元),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标的产权交割。 6、该标的成交后,其交易和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受让人负责。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关于开平市平丰纺织有限公司转让的说明: 一、标的企业信息公告期从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3月12日; 二、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于2009年3月13日在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交易会场组织交易会公开转让标的企业。 三、标的企业转让采用报名递增报价,交易会以最高报价为其他价,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 1、竞投人须于2009年3月12日下午5时前交纳竞投保证金人民币280万元(保证金交付到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达账为准)及到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报名并报价签订《报价确认书》,其报价须不低于开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示的最新报价,最新报价为上一位竞投人报价并加上10万元(第一位竞投人报价参照参考底价)。 2、交易会以竞投人最高报价为起拍价,最高报价的竞投人须举牌应价,如不举牌应价,即视为违反所签订《报价确认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会再从第二最高报价起,第二最高报价的竞投人须举牌应价,如不举牌应价,也视为违反所签订《报价确认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此类推。 3、标的企业成交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曾报价的竞投人仍有权再在交易会竞投标的企业,标的企业以交易会最高应价成交。 4、未签订有效的《报价确认书》及违约竞投人不具备竞投资格。 5、若只有一位竞投人登记报名,并签订有效的《报价确认书》,交易会以其报价为转让价格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标的企业。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梁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0750-2277383 | ||||
传真 | 020-87383306;0750-2277383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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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开平市平丰纺织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中型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梁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0750-22773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0750-2277383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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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法人企业,且具有相应的资 金实力和企业管理经验。 2、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干部及职工队 伍,受让后企业须返聘符合法律规定的原企业职工90%以上人员就 业,合同期不少于2年,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社会稳 定。 3、该标的转让后,从评估基准日2008年10月31日到成交日止 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经双方协商确认,或由社会中介机构 审计(审计费用各付50%)双方确认后:①期间的企业经营损益由转 让方享有和承担;②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由由受让方承接。 4、受让方竞投得平丰纺织100%国有股权后,必须支付原企业欠下列 企业共计2109.9万元的即期债务(详见审计、评估报告中“其他应 付款”明细),其中: ①、开平市国丰机电实业有限公司880万 元; ②、职工经济补偿金479.9万元。 ③、开平市机电工业实业公 司200万元(平丰购设备向市资产办借款)。 ④、开平市工业资产 经营公司550万元(平丰职工安置向市资产办借款)。 5、竞买人需 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80万元。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 同,从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受让标的款项不少于50% (含即期债务2109.9万元);余款在签订转让合同起1个月内付清 (含即期债务2109.9万元)。在交清产权款后(含即期债务2109.9 万元),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标的产权交割。 6、该标的成交后, 其交易和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受让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