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492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5-22 至 2012-06-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75号18楼) | |||||
法定代表人 | 巩亚彰 | |||||
成立时间 | 1997-05-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3112971-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风力发电的研究开发 | |||||
职工人数 | 1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广东省电力实业发展总公司 | 55% | ||||
2 | 广东京投节能有限公司 | 25% | ||||
3 |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76.2 | -177.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957.88 | 3145.44 | 812.44 | ||||
审计机构 |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3-31 | 0 | -35.79 | -35.7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002.92 | 3226.27 | 776.6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5-15 | |||||
评估基准日 | 201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957.88 | 4280.67 | ||||
负债总计(万元) | 3145.44 | 3145.44 | ||||
净 资 产(万元) | 812.44 | 1135.2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83.8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京投节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广州市[440100]天河区[440106]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703号1610房 | |||||
法定代表人 | 朱亚萍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3111142-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310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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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83.8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85.14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受让股权后应维持与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变。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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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委托及信托方式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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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85.1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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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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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东京投节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5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16175059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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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委托及信托方式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