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3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Z1DG310GD100012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03-23 至 2010-04-1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交易内容 | 交易编号 | GZ1DG310GD1000127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30%股权 | |
挂牌价格 | 8,600.000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10-03-22 | |
有效日期 | 2010-04-19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银港大厦7楼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曹伟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750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1934908 | 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座5万吨及6个1000吨级石油化工公用码头的建设、经营,石油化工产品的装卸、中转、油污水处理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 |||
成立时间 | 2004-05-25 | |||
职工人数 | 115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0 % | ||||
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30 % | ||||
泰山集团投资有限公司(TITAN GROUP INVESTMENT LIMITED) | 30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3-04 | ||||
评估基准日 | 2009-10-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64,007.46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46,894.07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17,113.39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28,571.00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0.00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28,571.00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571.30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65,366.027892万元 | 净资产 | 17,409.841468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7,362.761902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1,130.143700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1,130.143700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10-02-28 | |||
资产总额 | 59,846.925080万元 | 净资产 | 17,413.775813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1,018.313962万元 | 利润总额 | 3.934345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1、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股权评估价值且不低于人民币8600万元。 2、转让费用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审计、评估、法律服务、股权转让交易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合计约32万元人民币,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承担50%。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涉及有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交易底价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意向受让方还应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底价总额50%的诚意金。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该诚意金转为应付款项的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没有成交,该诚意金不计息退回意向受让方。 4、鉴于转让标的: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营石化码头,对安全和专业化管理要求极为严格,为确保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意向受让方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1、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截止2009年12月末,合法存续十年以上)。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截止2009年12月末,连续五年无任何安全、经营及纳税方面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诉讼事项。 4.3、以石化码头经营为主营业务,具有五年以上的石化码头投资、运营、管理经验,在珠三角区域内拥有或参股同类型的码头不少于三家,每年石油化工类货物吞吐量达到500万吨以上,能够为公司带来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为公司带来充足的货源,且熟悉中国和本地市场。 4.4、具备与石化码头相匹配的消防监护船至少2艘以上、拖轮至少5艘以上,取得消防监护和拖轮服务资质(提供合法有效证明以及《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等材料),应具有相应的锚地供船舶候驳或防风防台使用。 4.5、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2006-2008年度,每年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在40%以下,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5%,经营性净现金流超过1亿元人民币(须提供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6、在近五年内成功收购、整合过珠三角区域内总资产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8万吨级以上的石油化工公用码头项目(须提供交易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4.7、在办理投资意向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对公司的发展建议书。 5、公司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6、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式。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7383100-101 | ||||
传真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批复文件 | 穗南区国资复【2009】8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30%股权依法进行公开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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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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