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建兴企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908A112JC07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09-08-18 至 2009-09-1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开发区建兴企业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348号建设大厦811-813室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定代表人 | 邓乐舜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484.4万元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0670100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经营范围 | 对合资合作生产项目的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园林绿化。 | |||
成立时间 | 1987-03-30 | |||
职工人数 | 4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州衡鼎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7-24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3-31 | ||||
标的企业帐面值 | 资产总额 555.83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 697.16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141.330000 万元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1,219.310000 万元 | 负债总额700.690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518.620000 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18.620000万元 |
转让标的企业上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资产总额 | 724.160000万元 | 净资产 | -769.610000万元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206.490000万元 | 上年利润总额 | 20.530000万元 | ||
上年净利润 | 13.83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企业目前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 财务报表日期 | 2009-07-31 | |||
资产总额 | 680.880000万元 | 净资产 | -779.93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0.710000万元 | 利润总额 | -10.650000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品种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整体转让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 其它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审计事务所 | 广州中普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广开律师事务所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必须是具有良好的商誉、资信状况、支付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自评估基准日前及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登记日止,标的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及受让方依法享有和承担。其中标的公司欠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元借款、欠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万元借款以及欠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通货运有限公司88.5万元借款,受让方须于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各债权人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办理意向登记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诚意金人民币51.862万元。 3、受让方必须接收标的公司的所有在职员工,在股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由标的公司与所有在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朱小姐 | |||
联系电话 | 87383100-250 | ||||
传真 | 87383306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批复文件 | 穗开国资办[2009]78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你司转让所持有广州开发区建兴企业有限公司整体股权,请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第3号令)及其他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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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朱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83100-25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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